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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販賣偽藥 天良董事長被傳喚

2017/5/2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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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天良生物科技公司」涉嫌竄改即期、過期的天良諾克感冒液有效期限,士檢今天傳喚紀姓負責人說明,釐清重貼標籤流程、數量、流向,依藥事法、本刑7年以下販賣偽藥罪嫌偵辦。

紀姓負責人抵達士檢時,面對媒體記者提問時,不發一語。

士林地檢署指出,24日下午5時許,接獲新北市衛生局稽查科通報,指出國內知名藥品大廠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將逾期或即將逾期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以偽造保存期限的標籤,重貼於原標籤上,販賣給消費大眾,涉嫌販賣偽藥。

士檢檢察長張清雲即指派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柯怡如帶領檢察官黃睦涵積極與新北市衛生局連繫,黃睦涵立即前往現場瞭解相關稽查情形。

黃睦涵24日晚間8時許,率汐止分局幹員抵達現場後,發現「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瓶身,確有重貼標籤跡象,遂請上游藥廠提供藥品批號資料,經比對後,發現與現場藥品批號不相吻合,當場命公司紀姓董事長提供相關進、銷貨資料、交易憑證等,以資核對。

士檢今天傳喚紀姓董事長到案說明,釐清藥品重貼標籤流程、數量及流向,並確認有無其他藥品也有重貼標籤情形,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罪嫌擴大偵辦。

此外,承辦檢察官已請主管機關針對士檢轄內藥廠積極稽查中,如有發現涉及刑責者,迅速報請士檢偵辦,以維民眾用藥安全。10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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