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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護航官田鋼鐵環評 郭信良無罪確定

2018/3/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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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台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被控收受700萬元護航官田鋼鐵環評案,一、二審都獲判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無罪確定。

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1月起訴書指出,郭信良及擔任助理的親戚郭仲進,向官田鋼鐵陳姓榮譽董事長、汪姓董事長告知將協助疏通市府環保局及處理市議員、自救會成員間的問題,讓官田鋼鐵環評案通過,陳、汪兩人則同意支付新台幣1200萬元。

不過,官田鋼鐵支付700萬元後,環評案還是未過關,郭信良未再取得餘款500萬元。南檢認定郭信良和郭仲進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官田鋼鐵確有委託郭信良處理抗爭事宜,但郭信良未利用職務詐財,判決郭信良、郭仲進無罪。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郭信良等人向陳姓榮譽董事長、汪姓董事長施用詐術,而陳、汪同意以1200萬元委託郭信良處理民眾抗爭或官田鋼鐵環評案,並支付其中700萬元,是綜合評估當時主客觀情勢做成的結論,並非因郭信良等人施用詐術,判決郭信良等人無罪。

檢察官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認為,郭信良等人一二審都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皆無罪的案件,只有在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違背判例時才能上訴,檢察官的上訴不符規定,今天駁回確定。(編輯:劉政權)1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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