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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幫消防員喬人事 前替代役詐財被起訴

2018/10/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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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5日電)曾在台中市政府消防局大雅分隊服替代役的27歲陳姓男子熟知消防人員人事調動流程,假冒消防局科長在網路謊稱可代喬人事,多名被害人上當被詐取財物,檢方今天依詐欺罪嫌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民國105年9月到106年6月間,假冒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宣傳科曾姓科長身分,在網路「消防心論壇」發文表示,可代申請職務調動。

陳姓男子在貼文中謊稱,認識全台各縣市消防局有力人士,可代喬人事異動申請,讓有需要的消防人員可順利調到各縣市消防局;論壇中8名消防員信以為真,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聯繫陳男。

趙姓男子等8名消防人員陸續接洽陳男連絡相關事宜,自105年9月27日起,8名想調回家鄉的消防人員,陸續在台中、嘉義、桃園市、新北、基隆市與彰化縣等地將款項與想申請調動的文件交給陳男,陳男共詐取新台幣152萬元。

直到被假冒身分的曾姓科長其他同事在網路論壇發現相關文章告知,曾男才發現被假冒身分行騙,蒐證後通報新北市府消防局政風室,經調查後函送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檢方偵辦時,被假冒的曾姓科長表示,不認識陳男,對被假冒身分行騙的行為認為相當不可取,要求檢察官從嚴偵辦;檢察官審酌被害人證詞、網路貼文與通訊資料,依詐欺罪嫌起訴陳男。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李明宗)1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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