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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失致女嬰窒息亡 保母判刑6月緩刑5年

2019/5/28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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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8日電)紀姓女子受託照顧女嬰,涉嫌因疏失導致女嬰趴睡後遭棉被壓覆窒息身亡。士林地方法院考量紀女與女嬰父母達成和解,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

士院新聞資料指出,紀姓女子領有保母證照,民國106年8月間受一對夫妻委託,照顧當時2個多月大的女嬰。

107年3月間,紀姓女子將女嬰放在成人床鋪上趴睡,並將棉被折疊後放在女嬰身旁。紀姓女子未在女嬰身旁隨時照料,反而離開房間,約半小時後回到房間驚見女嬰遭棉被壓覆且嘴唇發黑,緊急送醫治療仍不治。

承審法官認為,女嬰案發時已能坐、爬行及站立,睡眠時有翻身、滾動的可能,若遭重量過重的物品覆蓋頭部,有可能無力掙脫而窒息。

法官認為,紀姓女子未提供安全睡眠環境,反而在女嬰身旁放置棉被,也未於合理時間內不定時查看女嬰,導致將滿9個月大的女嬰遭棉被覆壓而窒息死亡,顯有過失,且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應予非難。

法官審酌紀姓女子認罪,已與女嬰父母達成和解,並先行賠償新台幣130萬元,判刑6月,並宣告緩刑5年,在緩刑期間另須以分期償還方式賠償其餘84萬元和解金,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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