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嘉義布袋海巡隊 查獲高雄籍漁船違規拖網捕魚

2019/11/13 15:03(11/13 15:4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3日電)海巡署布袋海巡隊,今天凌晨在嘉義縣好美里外海9.5浬處海域,緝獲一艘高雄籍「金」字號漁船正進行違規拖網作業,海巡人員立即要求停止作業,並將吳姓船長函送漁業署裁處。

海巡署艦隊分署布袋海巡隊今天發布新聞稿,12日晚上11時接獲第五巡防區通報,嘉義縣好美里外海9.5浬處海域,疑似有50噸以上漁船進行違規拖網作業,海巡署立即派遣巡防艇前往取締,並在今天凌晨1時左右發現「金」字號高雄籍漁船進行違規拖網。

布袋海巡隊副隊長陳俊男表示,海巡人員發現漁船時立即廣播,要求停止作業並收起網具,船上有吳姓船長及1名台籍及5名印尼籍船員共7人,海巡人員並依違反漁業法相關規定,將吳姓船長函送漁業署裁處。

陳俊男說,近3個月來,布袋海巡隊已捉到3件違規拖網捕魚,他指出在12浬內拖網捕魚恐將魚苗及海洋食物鏈底層的小魚捕撈殆盡,加速漁業資源枯竭,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籲請漁民守法。

嘉義縣府漁業科表示,農委會公告,50噸以上拖網漁船不得進入距岸邊12浬內作業,然而,依漁業法規定,違規被捉到也只裁罰船主及船長各3萬至15萬元,罰則不重,無法杜絕拖網漁船違法作業。(編輯:洪學廣)10811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