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闖前女友家殺情敵 校車司機判無期徒刑定讞

2020/12/8 13:5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簡姓校車司機107年間闖進林姓前女友住處,持刀殺死林女的文姓男友,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15年。更一審認為簡男並非真心悔悟,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全案起於民國107年間,在學校擔任校車司機的簡姓男子與林姓前女友分手後念念不忘,得知文姓男子曾到林女任職的長照中心探訪林女後心生不滿,因而醋勁大發,萌生殺人犯意。

107年11月間,簡男購買水果刀前往林女位於南投市的住處,並身著黑色外套、頭戴全罩式安全帽。簡男進入林女住處客廳,見文姓男子正在安裝電視盒,當著林女及林女7歲大女兒面前,持刀刺殺文男致死。

一審南投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簡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二審認為簡男已真切知錯悔悟,雖尚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但此涉及簡男償債能力及方式,改判有期徒刑15年。

檢察官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並未詳細調查簡男犯後是否真有悔悟之心,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調查看守所接見資料發現,簡男只關心自己,未曾主動關心被害人家屬,不見任何彌補被害人家屬的想法或做法,除開庭時對被害人家屬形式表達歉意,別無其他更具體或實質的方式,認定簡男二審時坦承犯行只是為獲輕判的訴訟策略,並無真誠悔悟。

更一審審酌,簡男殺人手段凶殘,且被害人是在毫無預防的心理準備下,突遭簡男殺害,改判簡男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編輯:張銘坤)10912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