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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房仲為情殺人案死者妻泣訴應重判 二審9/8宣判

2021/8/18 12:49(8/18 13: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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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于姓男房仲因愛慕女同事,裝GPS跟蹤再持刀刺殺林姓運將致死,二審今天開庭,2名被告認罪,運將妻子泣訴于男是殺人凶手,孩子再也看不到爸爸,求重判。法官諭知9月8日宣判。

于男在庭上說,他認罪,犯下殺人未遂,不是殺人既遂,原審依殺人未遂、妨害秘密罪論罪很公正。辯護人表示,于男誠心悔過,願賠償新台幣122萬元,但很遺憾被害人家屬悲痛不願協商和解;本件被害人有18處刀傷,但未傷及臟器,且被一度轉到普通病房,也不能排除是就醫期間用藥引發病症加重而最終死亡。

江姓女同事起身向庭上的被害人家屬致歉表示,她承認觸犯妨害秘密罪,做錯了,事發至今,她每天都懊悔過日子,付出相當大代價,已和解給錢賠償,獲對方願意原諒,請求法官給她一個重新做人機會,從輕量刑,她不會再犯;辯護人則說,請求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及緩刑。

死者妻子哭著說,于男就是殺人凶手,破壞她的家庭,于男沒有一次說對不起,但說再多的對不起,也換不回丈夫的生命;金錢賠償部分,試問一個人生命是可以用金錢衡量嗎,于男上次庭訊說想交保回家看母親,但是她的2個孩子是再也看不到爸爸;請法官依殺人既遂論罪,從重量刑。

公訴檢察官表示,原審對于男量刑過輕,引用2個判例主張應以殺人既遂論罪;江女部分,因已和解,請求量處適當刑度。

全案緣於,于姓男房仲去年4月間在台北巿萬華區持藍波刀疑隨機刺傷林姓運將,林男去年7月間拔管後過世。檢警原以為是一起隨機殺人案件,但檢方偵辦後,查出于男為情(江姓女同事)殺人,且趁機在林男計程車上裝設GPS追蹤器並鍛鍊身體,為替女方除掉自稱的「恐怖情人」林姓運將,去年8月間依殺人、妨害秘密罪嫌將他起訴,協助于男安裝GPS的江女一併起訴。

一審認定,于男持刀攻擊行為與運將住院期間引發病症最終死亡,不具相當因果關係,依殺人未遂、妨害秘密罪,判處9年8月;江姓女子妨害秘密罪遭判刑8月。

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開辯論庭,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9月8日宣判。(編輯:李錫璋)1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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