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補習班擅供學童管制藥 宜檢:出於善意緩起訴

2023/8/1 15:24(8/1 15:4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宜蘭縣某補習班負責人靳女涉嫌將管制藥品「利他能」提供學生服用,宜蘭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靳女出於善意,動機非惡,予以緩起訴。(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宜蘭縣某補習班負責人靳女涉嫌將管制藥品「利他能」提供學生服用,宜蘭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靳女出於善意,動機非惡,予以緩起訴。(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日電)宜蘭縣某補習班負責人靳女涉嫌將管制藥品「利他能」提供學生服用,檢警在補習班查扣51顆「利他能」。宜蘭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靳女出於善意,動機非惡,予以緩起訴。

宜蘭縣政府6月間透過宜蘭縣社安網,發現縣內有補習班擅自提供少數學生服用少量藥品,經初步查訪,有2名學童服用「利他能」,檢警於6月17日至這間補習班搜索,在補習班查扣51顆「利他能」,詢後依違反醫師法,將靳女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利他能」屬於第3級管制藥品,用來治療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常用藥品,主要成分為派醋甲酯(Methylphenidate),過量使用會使中樞神經系統受到過度刺激。

宜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靳女在檢方偵訊時坦承提供「利他能」給學生服用,但堅決否認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犯行,辯稱她不知道「利他能」含有毒品成分。

檢方表示,「利他能」為白色圓形錠劑,與常見毒品外觀迥然不同,一般社會大眾無從判斷此藥物屬於管制物品,難以苛求被告主觀上已有所認知。

檢方指出,考量靳女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罪行,態度良好,另審酌靳女犯罪動機為她的孩子曾有學業問題,服用「利他能」後有顯著改善,出於對學生的善意,認為服用「利他能」後,可增進學生學習效果,才會給學生服用,動機非惡,且造成的危害也非重大,因此予以緩起訴,期間為2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編輯:張銘坤)11208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