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買隱形眼鏡要處方籤 北市將放寬

2015/7/20 12:42(7/20 13:0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0日電)北市日前宣布買隱形眼鏡需要6個月內的處方籤,引起民眾反彈。衛生局長黃世傑今天表示,對已長期戴隱形眼鏡者,此規定的確不切實際,未來將只針對18歲以下或初次配戴者執行。

台北市衛生局16日公布,民眾未來若要購買隱形眼鏡,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醫師處方箋,相關業者才可以販賣隱形眼鏡,1個月後開始稽核眼鏡行、醫材行。消息一出,引起民眾反彈聲浪。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受訪時說,衛生局公布的命令「理論上是對的」,但理論與實際有落差,重點是該怎麼執行,今天將與衛生局討論此事。

黃世傑今天中午出席例行記者會受訪時表示,對於長期配戴隱形眼鏡的民眾,若每次要購買還要再去眼科檢查,包括掛號費、驗光費、處方費等費用就要新台幣500多元,「是不太實際」,因此擬對於續購者不嚴格規定。

黃世傑說,但是18歲以下的眼睛情況可能還會有變化,因此未來對於18歲以下或初次購買配戴隱形眼鏡者,基於法規和維護民眾健康,還是會要求要有處方籤。

黃世傑強調,戴隱形眼鏡是醫療行為,會影響眼睛健康,這處置是為了市民著想,法律上是民國64年就有規範,應依法執行。

至於該政策實行時間,黃世傑說,今天下午將跟柯文哲報告後,再跟各界溝通。10407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