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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命案檢討 台南警局長坦言辦案應更積極

2020/11/1 19:40(11/2 11: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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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日電)台南市警局今天公布女大學生命案行政調查,指出曾有其他女學生在案發地點遭強擄未遂,員警未積極受理偵辦,警察局長詹永茂說,當時若積極傳喚嫌疑人,或許可避免悲劇。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於10月28日晚間在學校附近道路遭強擄殺害,先前有另一名陳姓女學生反映,9月30日在同一地點附近曾遭強擄未遂。涉殺害外籍女大生的梁姓男子落網後,也坦承先前曾在同一地點附近強擄單身女子,但沒有得逞。此事引發外界質疑警方是否吃案,結果導致錯失加強預防犯罪的機會。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下午由局長詹永茂公布行政調查結果,認為9月30日受理陳女報案的員警未依規定開立報案三聯單完成報案受理,明顯有疏失,報請警政署將歸仁分局長楊慶裕調整為內勤職務,詹永茂也自請處分。

詹永茂表示,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在9月30日晚間獲陳姓女學生報案後,隨即帶同陳姓女學生前往現場確認案發位置及查看監視器相關位置,於10月7日調到一部可疑車輛,8日前往陳女住處供其指認,但陳女表示因當時燈光昏暗,無法確認。

他說,警方於10月10日調出該部可疑車輛的車牌號碼及車主年籍資料,車主就是梁姓男子,梁男雖有竊盜等前科,但因沒有直接證據連結,陳姓女學生也無法指證,只將資料建檔保存。

詹永茂表示,之後回想起來,當時派出所的確應該更積極,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應向上呈報,若能傳喚嫌疑人到分局來問一問,至少會有一點嚇阻作用,或許有機會避免後來的案件,未來會要求同仁們面對案件時更積極,對社會治安會更有好處。(編輯:謝雅竹)1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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