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Young Guns漫畫授權改編爭議 作者林政德免賠確定

2021/7/2 18:52(7/2 19:1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漫畫家林政德與吉時娛樂簽訂Young Guns漫畫改編電影與電視授權合約,認為對方未在3年半內開拍違約,自行終止合約。一審判林須賠償,二審改判免賠,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林政德創作的Young Guns漫畫,曾創下台灣漫畫單本最高銷售量,並被譽為唯一能與日本漫畫「灌籃高手」匹敵的知名漫畫的原創著作人,Young Guns漫畫主角還曾擔任知名機車廣告代言人。

吉時娛樂101年7月1日與林政德的原經紀人出色創意公司簽訂「Young Guns漫畫改編電影與電視授權合約」,並約定吉時娛樂在簽約後3年半,沒有做任何電影電視的實際開鏡拍攝。

103年3月1日,吉時娛樂、出色創意、林政德簽訂共同聲明書,三方協議終止吉時娛樂與出色創意的合約,將權利義務移轉至吉時娛樂及林政德,出色創意脫離原合約,由林政德繼受出色創意在原合約的地位,由林政德與吉時娛樂於103年9月1日另行變更簽訂契約。

林政德認為吉時娛樂違約,未在3年半內開拍(起始日為101年7月1日),在105年1月8日終止契約;吉時娛樂則主張起始日應為新合約的103年9月1日,不滿林政德終止合約,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案簽約起始日以新約為主,吉時娛樂並無違約,判林政德須賠吉時娛樂製片支出、律師費、商譽損失等,共計新台幣517萬6141元。

案經上訴,二審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認為新合約只是變更合約主體,並未變更原合約的權利義務。

二審指出,若依吉時娛樂主張,「簽約後三年半內」的期限自新合約簽約日103年9月1日起算,將使吉時娛樂開拍電影或電視的期限,由原來的104年12月31日延後至107年2月28日,大幅延長2年2個月,實際上減輕或免除吉時娛樂公司的違約責任,並損害林政德權益。

二審認為,林政德終止合約並無不當,改判免賠;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日前駁回吉時娛樂的上訴,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1007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