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兩岸周永康集團成員 李崇禧一審判12年2015/11/3 13:21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台北3日電)中國大陸四川省政協前主席李崇禧受賄案,法院今天一審宣判。由於坦白和認罪,從輕判處李崇禧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李崇禧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