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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浩銘謊稱帳號被盜 懲戒法院判罰俸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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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不成,在法官論壇上貼文引起風波,向司法院謊稱帳號被盜用要刪除貼文,法評會決議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判決張浩銘罰俸6月,可上訴。

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張浩銘因家庭因素申請優先調動到新北地方法院未果,以VPN連線方式,在法官論壇內網發表標題為「特殊調動法官會議的程序是什麼?」貼文,引起熱烈討論。

法評會表示,張浩銘為平息風波,欲刪除貼文,謊報帳號被盜用,司法院資訊處認定為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啟動調查程序;張男後來坦承貼文是由他本人所發,並無資安疑慮,為此致歉。

法評會認為,張浩銘謊報帳號遭人盜用的動機、目的為刪除法官論壇上貼文,行為本身惡性非特別重大,但是他後來態度凸顯為掩飾自身違失,不思恪守法官倫理規範的誠信問題,情節重大,而有給予較重懲戒處分的必要,建議罰款月俸6個月。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指出,張浩銘的違失行為,致使資訊處啟動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調查程序,並做相關查證。耗費無謂的行政資源與人力成本,隨後更引發媒體大幅報導,降低公眾對法官的信任度,嚴重損及司法形象。

職務法庭審酌,張浩銘未能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而有本件違失行為,損害司法形象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非輕,事後尚乏真誠自省的態度,兼衡其工作表現,判決張浩銘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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