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車醜聞後 中國修法加強液態食品道路運輸監管
(中央社記者謝怡璇北京14日電)中國新京報去年披露油罐車混裝食用油醜聞,引發輿論大嘩。中國今年修改食品安全法,明定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包括要求在運輸容器顯著位置噴塗食品專用標識,按規定使用容器並清洗等。
財新新聞13日報導,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食品安全法的決定」,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將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納入註冊管理等內容,涉及現行法當中的5項條文。
修法明確對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實行許可制,新增包括道路運輸經營者從事重點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應當有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的專用運輸容器、作業人員和管理制度等,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食安監管部門核發的准運證。
另外,修法也明確發貨方、收貨方、道路運輸經營者的義務,包括新增道路散裝運輸重點液態食品,發貨方應當查驗承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者的准運證,核驗運輸容器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承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運輸容器顯著位置噴塗食品專用標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運輸容器並及時清洗,嚴禁裝運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質等。
新京報2024年7月間發表調查報導,直指中國一些油罐車利用同一座油罐,既運送糖漿、豆油等可食用油脂,也運送煤油等化工類油脂,兩者轉換時毫無清洗程序。食用油廠商沒有嚴格把關,也未按規定檢查罐體,造成食用油被殘留的化工液體污染,引發討論。
此案暴露中國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環節存在監管漏洞,特別是缺乏准入監管,導致准入門檻較低,對違法行為的處罰也偏輕。今年2月,中國最高檢披露,經過調查後,天津、河北兩地已針對該案提起公訴。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湯建彬此前對財新表示,透過修法設立許可制,意義在於解決標準的統一化,提高准入門檻,也將傳導給食品生產、運輸和使用企業,增加相應成本,進而將一些能力有限的企業排除在外。
但他說,這只是形式上符合要求,實際經營過程中是否違反、降低標準,還需市監部門進行檢查。新法在賦予市監部門相關行政許可權力的同時,也賦予其監管義務;如果未能履行,可能涉嫌瀆職、失職。(編輯:邱國強)11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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