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芬太尼 中國下令防範可製毒化學品及設備流失
(中央社台北10日電)中國在「川習會」承諾努力阻止製造芬太尼的前體化學物流入美國後,中國官方今天除將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列入「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國家目錄,中國國家禁毒辦今天也發布通告,要求全國企業及個人防範「製毒物品」和「非列管可製毒化學品」及設備流失。
這項通告提到,相關單位和個人應「增強法律意識」,對既有合法用途、又可用於製毒的「非列管可製毒化學品」及設備,出口時應密切關注「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等高風險國家」的法律法規,防範法律風險。
澎湃新聞報導,中國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為依法加強管控製毒物品,今天向「全社會」發布「關於防範製毒物品和非列管可製毒化學品及設備流失的通告」,作出13條要求。
這項通告提到,為進一步規範「製毒物品」和「非列管可製毒化學品」及設備的生產、經營、運輸和進出口活動,防範流入非法管道,被不法分子用於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中國國企業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因此作出這些要求。
中國國家禁毒辦表示,這13條要求涉及中國刑法、禁毒法、海關法、「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製毒物品犯罪、製毒共犯、偷逃稅款犯罪、走私犯罪、網路訊息發布及反洗錢和外匯管理相關規定,以及針對郵政、快遞、物流、國際貨運代理等企業及其他單位和個人,作出關於防範製毒物品相關違法犯罪的要求。
中國國家禁毒辦提到,這些要求意在提醒中國相關企業和個人從事經營活動時,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防範境外法律風險,以維護中國企業和公民合法權益。
通告中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應「增強法律意識」,對既有合法用途、又可用於製毒的「非列管可製毒化學品」及設備,出口時應密切關注國際公約、相關進口國「特別是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等高風險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境外客戶根據其本國法律法規履行進口法律程序,防範法律風險。
但通告也提到,中國相關單位和個人如遇外國執法部門「違法行使職權」,可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安全與合法權益,並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協助。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日前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韓國釜山會談後,美國於美東時間4日正式調降因芬太尼對中國加徵關稅的10%,確立美中達成協議的關鍵部分。外電報導,中國在「川習會」後,承諾努力阻止用於製造芬太尼的前體化學物流入美國。
路透社引述2名知情人士表示,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巴特爾(Kash Patel)上週訪問中國,商討芬太尼及執法合作等議題。這次訪問是在美中領袖會晤,並在相關問題上取得「共識」後進行。(編輯:邱國強/陳妍君)1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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