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恆春殺債主棄屍案 主嫌一審判16年6月
2025/12/26 20:43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26日電)屏東恆春尤姓男子去年8月夥同尤姓姪子及宋姓男子,殺害債主周姓男子並棄屍滿州鄉山區。屏東地院依殺人等罪判處主嫌尤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可上訴。
屏東地方法院24日宣判,尤男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共同犯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犯侵占脫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台幣1萬2000元。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16年6月。
屏東地院表示,尤男姪子犯3人以上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人於死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2月;宋男犯3人以上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2人收受贓物罪均處拘役40日,犯罪所得均沒收。
判決指出,主嫌尤男積欠周男賭債遭催討,去年8月請託宋男出面邀約周男協商債務,同時向姪子稱周男將對祖母不利,要求他加入犯罪行動。宋男同年8月14日將周男約至恆春某民宿空地,誘使周男彎腰查看車輛,埋伏的尤男及姪子立即上前將他壓制,尤男在周男胸口刺數刀,導致周男死亡。
尤男與姪子將周男載至滿州鄉里德山區棄置,尤男在搬運屍體過程中,劫走周男名貴手錶、本票數十張及現金24萬餘元,隔日分別交給姪子17萬餘元、宋男7萬元及手錶1支。
警方同年8月16日宣告破案,由於尤男姪子為恆春中元豎孤棚冠軍攻旗手,事發時距恆春一年一度搶孤盛事僅數日,在當地引發軒然大波。(編輯:黃世雅)1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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