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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比對財報 質疑王光祥買股資金來源

2020/8/1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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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0日電)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買入10%大同股票,宣稱自有資金逾新台幣28億元,貸款24多億元,但比對王光祥所掌控數家公司的財報內容,認為其資金來源有問題。

趙安指出,王光祥實質控制的羅得公司、競殿公司、三雅公司在107年5月18日,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申報買入大同股票達10%。申報書記載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28億6843萬1449元,貸款24億3197萬元」,但仔細核對3家公司財報、王光祥記者會發言及三圓建設財報與重訊,可發現疑雲重重。

趙安說,首先要質疑的是,王光祥所屬3家公司自有資金與財報不符,經核對3家公司106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記載,羅得公司股東權益4631萬223元、競殿公司股東權益為負7585萬4070元,代表負債已大於資產。

他說,三雅公司股東權益3億8961萬3419元,3家公司的股東權益,也就是自有資金合計僅3億6005萬9572元,「現金及約當現金」更只有2631萬8306元, 何來「自有資金28億6843萬1449元」購買大同公司股份。

對於大同公司指控,王光祥今天在記者會未做說明,僅表示所謂違法中資,這類資金來源疑慮的說法,都是公司派自己說的,既非主管機關也非法院判決,當然不算數。(編輯:張良知)10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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