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責任準備金可入稅前盈餘 釋出上限4成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0日電)金管會先前提出暫行措施,助壽險業明年順利接軌IFRS 17。金管會今天發布函令,業者多提存的責任準備金釋出後,最高上限4成,可選擇轉入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或列入稅前盈餘,6月財報、半年報都可適用,外界多認為業者匯損壓力有望大減。
金管會日前宣布3大暫行措施,預計6月底法規修正完畢,一為資本適足率匯率評價從現行單點改為半年均價制度,所有業者皆適用,二為放寬保單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業者可以釋出特定保單多提存的責任準備金,但業者獲利需強制提存外匯準備金,三為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標準,最後補考時間為9月底。
外界關注,壽險業若採取放寬保單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釋出特定保單多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有多少比例可轉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或列入稅前盈餘。金管會今天發布函令,即日生效,主要有4大重點。
第1,業者釋出特定保單多提存的責任準備金後,其中釋出上限為4成,相關金額可轉入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或列入稅前盈餘。由業者自行選擇決定分配比例,並未規範。
舉例而言,如果業者責任準備金釋放新台幣100億元,最多40億元可轉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或列入稅前盈餘。業者可選擇部分金額轉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部分列入稅前盈餘,也可全部都列入稅前盈餘或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
第2,業者如果選擇列入稅前盈餘,要負擔20%營利事業所得稅。第3,不管業者選擇多少比例進入稅前盈餘或外價金,如果今年底有賺錢,業者稅前盈餘的3成須強制提存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就是「賺10元須提存3元進入外匯準備金」。
第4,如果業者申請釋出責任準備金,每月固定提存外價金的比例也要提高。
不過,這次函令並未提到是否修正股利分配原則等規範,官員說明,考量今年底前外在環境變數多,暫時未訂相關規範。
金管會今天發布函令,業者可直接採用,預計6月財報、半年報都可適用,加上央行今天在匯市尾盤調節新台幣匯價,導致新台幣單日重貶7.22角收29.902元,外界解讀,兩者都可望讓壽險業匯損壓力大減。
業者若要釋出責任準備金,7月的15個工作日內提出所選定保險商品、責任準備金利率及死亡率調整方式、責任準備金調整金額等評估報告,經簽證精算人員簽署精算意見書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書,送金管會備查。(編輯:張均懋)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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