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再邀地方談統籌稅款分配 承諾不低於114年水準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1日電)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議題,財政部今天邀集地方政府會商統籌稅款分配方式,會中提出分配機制架構規劃、水平分配公式指標及權重,並承諾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保障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不低於114年分配水準。
由於新版財劃法分配公式偏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使具財政優勢的縣市更具優勢,行政院長卓榮泰9月13日邀地方首長會談後,指示須全盤檢討新版財劃法,其中在統籌稅款分配指標方面,指標權重設定應避免城鄉失衡,人口指標應考量人口結構因素,土地面積指標也應考量土地價值及管理成本等。
財政部說明,為制定完善分配機制,今天第4度邀集地方政府會商統籌稅款分配方式,就統籌稅款分配架構、指標及權重進行討論,至於垂直分配部分,因涉事權支出劃分及補助制度,尚待中央相關部會研議,未納入本次會議討論。
國庫署署長陳柏誠表示,財劃法應該符合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精神,獲配財源不該「強者拿更多」;未來將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保障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不低於114年基準年期分配水準,這並非回復到新版財劃法修法前的分配方式,因規模一定會較基準年期多。
對於分配機制架構,陳柏誠說明,財政部規劃優先彌補個別直轄市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額,搭配財源保障機制,餘數再納入財政努力、基本建設需求等兩大類分配公式指標,而地方政府對此一規劃方向多表認同,並希望未來修法時可明確訂定計算方式。
至於分配公式指標及權重方面,財政部規劃財政努力指標與基本建設需求指標各占40%及60%,其中,財政努力方面納入營利事業營業額(20%)、財產稅努力(65%)、非稅收入努力(15%),基本建設方面則囊括土地面積(30%)、人口數(30%)、工業人口(20%)、農林漁牧人口(10%)、農林漁牧產值(10%)。
財政部說明,地方政府會中熱烈討論分配指標內容,也就過去對指標的建議,再次提出希望能予考量納入,後續將參酌各地方政府意見,衡酌指標間的互補性、收入努力度或貢獻度,並兼顧城鄉差異、均衡區域發展及考量人口結構、土地價值及管理成本等因素,通盤審慎研議財劃法修正草案。
對於部版草案研議進度,陳柏誠強調,卓榮泰已指示財政部於今年底前送出財劃法修正草案,將儘快處理。(編輯:張均懋)1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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