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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違規 台灣松下遭罰

2014/12/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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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6日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公布電子製造業專案勞動條件檢查結果,針對包括台灣松下等9家業者的違規,分別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的罰鍰。

勞工局勞動檢查處針對新北市轄內21家電子製造業者實施檢查,結果發現9家業者有違規情事,違規項次達11項,除其中3項因業者重複違規,加重裁處5至8萬元罰鍰外,其餘8項則分別裁處2萬元罰鍰。

其中台灣松下電腦公司,因單日工時逾12小時及單月延長工時逾46小時,遭罰2萬元。

勞檢處表示,未來仍將持續派員複查,若仍有違法,將加重處罰直到改善為止,以杜絕事業單位違規情事。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電子製造業產線多採12小時2班制或8小時3班制輪班作業,業者為求作業不中斷,常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給勞工例假的情形,加上這些工作經常需伴隨夜間工作及重複性作業等特徵,容易造成勞工過勞或罹患職業病。

他說,勞工局為維護勞工的休息權益,要求勞檢處實施此次專案檢查,希望能督促相關業者落實保護勞工法令,維護勞工基本權益。

勞檢處指出,這次檢查結果以事業單位使勞工超時工作的違規比例最高,計有8項;其次是出勤紀錄未依法置備或記載者,有2項,至於加班費未依規定計給者,則有1項。

勞檢處呼籲,電子製造業的產線人員或工程師,都不是勞動部公告的責任制專業人員,因此雇主排班應注意勞工單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單月加班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並應每7天至少給予勞工例假1天,以符合法令規定。10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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