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通過學生獎懲修正案 恐怖情人暴力最重大過
2020/3/21 12:47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1日電)國立台灣大學校務會議今天上午修正通過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納入學生如果有親密關係暴力行為,且經法院核發保護令或有具體事證者記小過,情節嚴重者記大過。
有校務代表會中提問,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如何界定、是否包含親子間暴力行為,如果現行規定已能規範親密關係暴力行為,是否有需要新增條文。
研究專長為家庭暴力防治的台大學務長沈瓊桃說,家暴包含成人間親密關係、兒童或老人虐待等,親密關係暴力原本指已婚伴侶,但家暴防治法修法後,納入未成年親密關係暴力,獎懲辦法修正案指的親密關係暴力主要是指伴侶間。
沈瓊桃表示,去年曾有遭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受害人控訴,台大對加害學生沒任何處罰,當時檢視後認為無適合規定可罰,修正學生獎懲辦法納親密關係暴力,但須經法院判定有具體事證或核發保護令者。
修正案先前已經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和學生輔導委員會討論通過,校務會議主席管中閔徵詢校務會議代表意見後決議,修正案照案通過。(編輯:李明宗)10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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