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年底修法防濫訴 教團籲小案回歸考核辦法
2025/10/30 11:46(10/30 12: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0日電)教育團體頻頻呼籲政府正視「校園濫訴」問題,教育部長鄭英耀承諾年底前修法。全教總今天建議除不受理匿名檢舉案外,不涉解聘的案件應回歸既有考核辦法處理。
鄭英耀10月中旬在立法院表示,目前修法方向是檢討校事會議的分流機制,確立校事會議要處理的只有「不適任教師」;不具名、無事證的投訴,以後也會明定不處理。而在修法前的過渡期,國教署已於10月1日發函,詳細說明受理條件,須達解聘、不續聘等程度才送校事會議。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民國113年修正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規定,除原有的校事會議機制外,若是未達解聘、停聘、不續聘程度的案件,則由學校「直接派員調查」,以簡易調查報告送考核會審議。
侯俊良指出,113年到114年間,受理完成調查共769件,其中有511件是屬「直接派員調查」,258件送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最終只有26件停聘。可見大多數案件不是不成立,就是程度不到解聘地步,卻耗費大量行政資源和人力,且讓教師被迫採取防衛主義,在課堂上綁手綁腳,嚴重損害師生間的互信。
侯俊良表示,要避免小案大辦,建議移除「直接派員調查」程序,回歸既有考核辦法機制。
今天聲援記者會的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表示,接受過許多案件陳情,明白老師的壓力與家長的焦慮都真實存在,盼制度能給予親師一個更安穩的環境。她建議調查不成立的老師,應回復名聲、給全薪,並不受理重複投訴。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表示,教育部已承諾年底修法,限縮送校事會議案件。她希望修法應回歸比例原則與專業精神,明訂分級處理與前置溝通機制。(編輯:張雅淨)1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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