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博士論文以公開為原則 特殊情況延後須經審議
2025/11/13 15:49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3日電)論文透明化議題引發關注,教育部近日發函,明定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如果涉及機密、專利等特殊情況,可以5年為期申請「延後公開」,並須經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
近年政治人物屢傳論文抄襲爭議,而許多人將學位論文設為不公開,也被外界擔心成為抄襲的「保護傘」。
教育部近來發函各大學校院,明定自114學年起(今年8月開始),碩博士的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但特殊情況,可以5年為期申請「延後公開」,學生須檢附相關資料,交由學位考試委員審核。
教育部明定114學年度起,學生應於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由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等,每次延後最多5年,且須逐次申請;第2次申請仍應取得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所屬系(所)務會議審核。
近來國內各大專都透過公告等方式,說明相關作業流程,例如台灣大學要求填寫公開申請書,經指導教授、所屬研究所所長簽名蓋章;中山大學也在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新增提醒機制,方便學生檢附相關資料。
「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取得碩博士學位的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等,應由學校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和學校圖書館保存。但如果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經由學校認定,可於一定期間內不提供。(編輯:吳素柔)1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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