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托新制防剴剴案重演 保母違規記點制最重吊照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4日電)避免「剴剴案」等兒虐事件重演,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其中強化不當對待照顧案件處理機制,新增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比照交通違規,最重可以吊銷保母執照。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張美美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自110年起兒童托育服務法歷經4年,共舉行達40次會議及4場分區公聽會,由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審議的6章78條,經過立委審查時再增加至6章94條。
張美美表示,這次兒童托育服務法將地方政府處理不當對待照顧案件運作機制法制化,建立事件調查及審議機制;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至少保存30日並將影像上傳至雲端異地備份保全證據;提高違法人員及托育機構處罰強度,新增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度。
針對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度,張美美進一步說明,未來研擬比照交通違規處罰,對不同違規樣態,給予不同程序記點,如未來訪視輔導員查核時,發現居家托育人員無故未到場,將列入記點違規事項,若要求改善後未改進,最嚴重者恐面臨居家托育人員執照吊銷。
針對外界關注的「兒童托育服務法」上路時程,張美美表示,將由行政院另行訂定,後續將在1年內陸續完成約20部的授權法規。這次立法重點還有確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定位為行政委託性質,透過源頭把關居家托育人員資格,完成職前培訓後應取證始得辦理登記。
另外,這次也將公共托育家園正名入法,以完備法制化管理與輔導;新增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托育機構型態,並強化定點臨時托育服務管理規定,提供家長多元托育選擇。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這次為未滿2歲兒童照顧制度奠定重要法制基礎,將持續精進托育服務品質、保障兒童最佳利益,來回應家長對安全、專業與可近性托育服務的高度期待,同步擴充公共化托育資源、鼓勵社區與職場參與托育服務,以及強化監督與評鑑制度,確保服務品質一致性。(編輯:陳清芳)115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