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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政黨及政治團體未期限內補正 依法廢止

2020/4/2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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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7日電)婦聯會未於期限內轉型為政黨。內政部表示,今天起已開始針對未完成章程修正及法人登記的203個政黨、未轉換為政黨的42個政治團體,辦理廢止備案或立案的相關事宜,並未針對特定團體,也不會有差別待遇。

內政部發佈新聞稿指出,政黨及政治團體原由人民團體法所規範,政黨法自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該法規定政黨及政治團體要在2年內補正,也就是去年12月7日前應就其組織、章程等事項進行修正,以符合政黨法規定。

內政部說,在2年期間內,多次以公函、辦理說明會、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及電話、電郵聯繫等多元方式,使各政黨及政治團體知悉政黨法相關規定及應行辦理事項,輔導政黨及政治團體辦理補正作業。

此外,內政部在2年期限屆滿前,於去年11月11日通函給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促其儘速完成改正,後又依12月間召開的政黨審議會決議,給予政黨4個月的補正期限,政治團體也比照給予4個月緩衝期。換言之,已給予當時尚未完成補正的230個政黨及45個政治團體2年4個月的補正期。

內政部說,78年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增修「政治團體」章,訂定政治團體相關規範有其時空背景,以現在政黨政治發展實況,政治團體已無存續必要;原依人民團體法成立的政治團體,其性質接近政黨,也可依法收受政治獻金,應受較高密度的公共監督,因此政黨法規定,給予政治團體2年期限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以及未轉換為政黨者有關財產的清算事宜,並未針對特定團體,也不會有差別待遇。

內政部表示,依法應廢止備案、立案的政黨及政治團體,將依去年12月24日限期補正通函致各政黨及政治團體的送達日(依送達情形會有所不同)起算4個月,陸續辦理廢止備、立案事宜。(編輯:郭無患)1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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