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委羅智強罷免案理由與答辯書全文

2025/7/3 16:47(7/3 17:2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台北市第6選區立委羅智強。(中央社檔案照片)
台北市第6選區立委羅智強。(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網站)中選會7月3日公布立委羅智強罷免案罷免理由及答辯書,投票將於26日舉行,全文如下:

公告事項:

一、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26 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三)投票地點:臺北市第 6 選舉區各投票所。

二、罷免理由書:

提議人之領銜人周庭諭先生提出之罷免理由書如下:

提出罷免臺北市第6選區大安區第11屆立法委員羅智強罷免案一案,茲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之規定,列舉罷免理由如下:

(一)政治誠信徹底破產

(二)立法院問政品質低劣

(三)毀憲亂政行為

(四)親中立場危害國安

(五)嚴重破壞財政紀律

(六)缺乏立委專業素養

(七)操作假新聞與抹黑

(八)選區代表性缺失

(九)背離世代正義

(十)國會亂源

羅智強立委罷免理由書:十大不適任事證陳述

前言

在現代民主制度中, 立法委員作為民意代表, 肩負著神聖的委託責任。

而民主政治的核心在於代議士必須對選民負責,而非反其道而行。

這正是現代責任政治的基礎。

然而, 觀察羅智強擔任民意代表以來,我們不得不憤怒地指出: 他的所作所為已經嚴重違背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為了防止代議士濫用權力,背離人民所託,憲法遂賦予人民罷免的權利,作為糾正政治亂象的最後防線。

在這個基礎上, 本罷免理由書將從多個面向, 舉證說明為何羅智強早已不適任民意代表一職,並說明啟動罷免程序的必要性。

「民主制度雖然不完美,但它給了人民改正錯誤的機會。」今日, 我們正是要善用這個民主機制,透過罷免程序,來匡正政治亂象,維護民主價值。

羅智強的十大不適任事證:

(一)政治誠信徹底破產

羅智強的政治生涯充斥著背信與投機。從 2016 年開始,他就展現出明顯的政治投機性格。當時,他宣布若臉書粉絲突破百萬就參選台北市長,然而後來被揭發其粉絲數據存在嚴重造假問題。根據統計,其臉書粉絲中,台灣用戶僅占 53%,其餘大量來自印尼、尼泊爾、孟加拉等國,甚至包含無法使用臉書的中國地區高達 1.3 萬個按讚,這種行為嚴重損害政治誠信。

2018 年,他在台北市國民黨傳統優勢選區文山大安區高票當選市議員,但隨即宣布要選總統,完全無視選民託付。2022 年,他又為了參選桃園市長而辭去台北市議員職務。這種頻繁更換選區、漠視選民權益的行為,使他被貼上「選舉蟑螂」的標籤。羅智強這種將個人政治野心凌駕於選民利益之上的行為,徹底背離了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

(二)立法院問政品質低劣

在立法院的問政表現上,羅智強展現出極其惡劣的質詢態度和行為。最具代表性的是他對 NCC 主委的 19 秒質詢,整個過程只是喊話要求對方下台,完全沒有實質內容。這種行為不僅浪費立法院寶貴的問政時間,更嚴重損害國會尊嚴。

更嚴重的是,他在立法院還違反議會基本倫理,曾代替缺席立委操作投票表決器。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一人一票的民主基本原則,更直接損害了國會表決的正當性與公信力。這樣的立委,已經完全喪失了民意代表應有的基本素養。

(三)毀憲亂政行為

在立法院運作過程中,羅智強已經成為破壞憲政體制的主要推手之一。他不只盲目追隨國民黨黨意,罔顧民意,更積極參與了多項嚴重違憲的立法行為。

最具代表性的是他在 2024 年支持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這些法案實質上是嚴重破壞五權分立的違憲惡法,讓立法院同時握有檢察權、審判權、立法權,甚至可以對行政官員施以無限壓力。憲法法庭已於 2024 年 10 月判決認定這些法案多項條文違憲,包括「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藐視國會罪」等條文都因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而被宣告失效。

羅智強還支持爭議性極大的「花東交通三法」,這些法案不僅涉嫌立法權凌駕行政權,更違反了多項現行法律,包括《環境影響評估法》、《原住民族基本法》、《國土計畫法》及《土地徵收條例》等。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法案中引進國際資本的條款,可能讓中國有機會在台灣複製「一帶一路」的滲透手段。

此外,他還積極參與強行通過其他違反憲政精神的立法:

-支持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企圖限制人民的罷免權

-推動修改《憲法訴訟法》,試圖癱瘓憲法法庭的運作

-參與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嚴重破壞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平衡

在 114 年度總預算案審查中,他的表現更是令人髮指。他參與將監察院業務費削減 96%的荒謬決定,甚至將監察院的電腦設備預算刪到出現負數(負 186.9 萬元)。這種行為已經嚴重影響憲政機關的正常運作,危害國家民主法治的根基。

羅智強的這些作為,顯示他完全背離了立法委員應有的憲政理念,只為追隨黨意,漠視民意,甘願成為破壞憲政制度的「傅」前卒。這種行為不僅違背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更嚴重危害台灣的民主發展。

(四)親中立場危害國安

羅智強在兩岸議題上的立場嚴重威脅國家安全。他不僅曾公開表態過「願意捍衛台灣人民拿五星旗的權利」。在抖音等中國社群媒體的管制議題上,他選擇忽視國安隱憂,為中國利益辯護。

在具體政策上,他支持縮短中配取得身分年限,漠視可能帶來的國安風險;同時也支持削減公共媒體預算,弱化台灣的文化主體性。這些作為都顯示出他對國家安全的漠視。

(五)嚴重破壞財政紀律

在財政政策方面,羅智強的表現更是令人失望。他支持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這項法案將導致中央每年損失 3753 億元的財政收入。他還推動調高警消退休金替代率至 80%,預計將造成 1700 億元的財政缺口,嚴重影響退撫基金的永續經營。

在預算審查過程中,他的表現更是粗糙。不僅對重要單位的預算進行粗暴刪減,更未進行任何專業評估就做出決定。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嚴重危害政府機關的正常運作,意圖癱瘓政府。

(六)缺乏立委專業素養

羅智強在立法院的表現暴露出其嚴重缺乏專業素養。在西布特羅食安事件中的發言,顯示他對基本科學認知的不足;他提出的新聞台永久執照提案,更凸顯其對媒體管理專業的欠缺。對於公共政策的討論,他總是流於表面,缺乏深入的專業研究。

更令人無法忍受的是,他傲慢的拒絕接受專業監督,不願提供立委評鑑所需的各項資訊,包括助理聘用情況、經費使用明細等。這種逃避監督的態度,與民主政治的透明原則完全背道而馳。

(七)操作假新聞與抹黑

羅智強經常利用社群媒體散布不實資訊,製造社會恐慌。在進口蛋爭議中,他刻意放大問題,誤導民眾;他對黑熊學院的不實指控,顯示其慣於捏造事實抹黑他人。在疫情期間,他更稱台灣為「疫苗乞丐」,嚴重傷害國家形象。

最近,他更以荒謬的謊言抹黑發起罷免的公民團體,聲稱罷免 41 位立委需要花費 4.1 億元,並無端指控這些公民團體受民進黨「餵養」。這種行為不僅散布假訊息,更是企圖抹黑公民社會的正當參政行動,打擊民主社會中重要的公民監督機制。

面對質疑時,他總是以轉移焦點的方式迴避。例如在衛福部預算爭議中,他以總預算增加為由,企圖掩蓋特定預算項目被不當刪減的事實。透過不實指控和轉移焦點等手法,他不斷破壞台灣民主社會賴以維繫的理性對話空間。

(八)選區代表性缺失

作為大安區的立法委員,羅智強完全未盡到選區代表的職責。他不只頻繁更換選區,對地方建設更是缺乏持續投入。在選舉期間,他拒絕與其他候選人進行政見辯論,而是以社群媒體操作取代實質的政策討論。

更嚴重的是,因為國民黨的政治操作,造成大安區立委席次空缺近一年,嚴重影響選區權益。羅智強對此不但沒有反省,反而繼續其政治投機行為。

(九)背離世代正義

羅智強支持的多項政策嚴重加重年輕世代負擔。他支持的財政政策將影響青壯年的各項補助權益,包括租屋補貼、育兒津貼等。他推動的不當福利政策,更將造成嚴重的代際負擔。

在永續發展方面,他支持多項短視近利的政策方案,完全漠視長期財政永續性。這些政策不僅加重年輕人的負擔,更危及整個社會的永續發展。

(十)國會亂源

羅智強在立法院的表現,已經成為破壞國會正常運作的主要來源之一。他不只參與癱瘓議事程序,更經常濫用議事規則,阻礙理性的政策討論。在預算審查過程中,他推動粗糙立法,破壞朝野協商機制,嚴重影響立法品質。

結論

綜觀羅智強的種種作為,從政治誠信的缺失、問政品質的低落, 到危害國家安全、破壞財政紀律等諸多事證, 都清楚顯示他已經完全不適任立法委員職務。作為大安區的選民, 我們有責任透過罷免程序,來糾正這樣的政治亂象。這不僅關係到選區利益, 更攸關台灣民主政治的健全發展。讓我們共同展現公民意識,透過民主程序,重建一個真正為民服務的立法院。

三、答辯書:

被罷免人第 11 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 6 選舉區)羅智強提出之答辯書如下:

為周庭諭提出罷免本人第十一屆立法委員職務一案,茲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4條之規定,提出答辯如下:

(一)支持羅智強六大理由

搶救羅智強!一定要投票!

根據新國會智庫民調,雖然有 50.9%大安民眾不同意罷免,僅 34.5%同意。但由於不同意罷免投票率只有 6 成,低於同意罷免的 9 成。因此在會去投票的人裡面,不同意罷免只贏同意罷免 1.7%,差距微乎其微。

您不投票,羅智強就有可能被罷免!

所以 7 月 26 日,守護羅智強、守護在野監督的力量,一定要去投票!

1. 專業問政

(1)質詢 232 次,全院第 1(截至 114.6.30)

(2)法律提案 111 件(截至 114.6.30)

(3)法律連署 805 案(截至 114.6.30)

(4) 口袋國會 3 度肯定優質立委

(5) 記者評鑑問政表現全院第 4 2.地方耕耘

1) 服務政績全覆蓋大安 53 里(詳細資訊如後附)

2) 爭取 183.4 億統籌分配款興建大安社宅(金華、黎元)、改建老舊校舍(仁愛國中、和平高中、大安國中、仁愛國小、大安高工)、市場改建(成功)

3) 服務案件 1 年 1207 件

4) 陳情電話 1 年 3495 通 3.揭弊戰將

1) 捍衛國安,揭露總統府諮議涉共諜案

2) 揭露監察院北海道考察黑熊弊案,預算全刪

3) 刪除監察院不合理公務車預算,遏止公器私用

4) 揭露內政部 900 萬親子園遊會,預算全刪

5) 質詢財政部,強力監督雲端發票抽獎弊案

6) 揭露經濟部風電「圖利 400 億」弊案 4.改革司法

1) 訂立「妨害司法公正罪」,杜絕關說

2) 訂立「棄保潛逃罪」,嚇阻每年千餘逃犯

3) 修正《刑事訴訟法》,杜絕偵查大公開亂象

4) 修正《刑法》,強化打詐力道、虐嬰刑責

5) 推動「吹哨者保護法案」,清除官場腐敗

6) 推動國會改革,明定官員說謊有罪 5.守護人民

1) 修正《菸害防制法》,強化私菸查緝機制

2) 修正《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打擊毒駕

3) 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高施用毒品刑責

4) 修正《道交管理條例》,遏阻無照駕駛造成悲劇

5) 通過《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守護孩子

6) 修正《食安衛生管理法》,強制標示瘦肉精

7) 揭露全台萬棟老舊校舍,督促教育部專案改建 6.照顧民生

1) 修正《住宅法》,延長社宅租期,銀髮族老有所居

2) 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避免磁磚剝落誤傷民眾

3) 攜手居住正義團體,推動租屋市場透明化

4) 質詢教育部,揭露學習歷程檔案對弱勢學生不公

5) 修正《動保法》,設立專責動保警察,杜絕虐待動物頻傳

6) 修正《公務人員退撫法》,照顧警消海巡權益

7) 修正《性平法》、《就保法》、《公保法》,為年輕家長

延長育嬰福利

(二)駁斥「大安強強滾」十大罷免理由謊言

罷團謊言 1:政治誠信徹底破產

事實:羅智強從政以來,對的事情堅持到底。堅持捍衛中華民國、堅持兩岸和平、堅持司法改革、堅持以核養綠、堅持言論自由,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從未搖擺不定。

事實:羅智強擔任立委以來,逐步全面落實競選政見,尤其是廢死議題,在司法法制委員會為受害家屬數十度發聲。堅守國家死刑制度,落實死法正義,避免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逐步推動廢死方案。

罷團謊言 2:立法院問政品質低劣

事實:羅智強獲口袋國會 3 度肯定,獲優質新人立法委員、全院表現優質立法委員、司法法制委員會優良立法委員,上任一年質詢數 192 次,全院第一,是國會記者

綜合評比中,問政數據、表現、問政深度全院第 4 名的優質立委。

罷團謊言 3:毀憲亂政行為

事實:立法院通過在野黨版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幾乎都是民進黨過去的主張。傲慢的賴清德,拒絕少數服從多數, 把昔日民進黨誓死捍衛的「監督制衡」,打成「毀憲亂政」,恣意踐踏支持改革的六成新民意。

罷團謊言 4:親中立場危害國安

事實:羅智強揭露總統府諮議吳尚雨涉共諜案;總統府解除吳尚雨職務,而司法機關對其展開拘提與收押禁見,避免不肖共諜持續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

事實:羅智強的立場就是捍衛中華民國,維護兩岸和平,捍衛言論自由。馬政府八年執政證明,「親美、友日、和陸」與大國等距交往,是維護國家安全與尊嚴的良方。民進黨操弄兩岸仇恨,台海兵凶戰危,府院黨共諜連環爆,才是危害國安。

罷團謊言 5:嚴重破壞財政紀律

事實:賴清德過去要求修正《財劃法》,讓「中央財政權下放、把餅做大,才能真正改善地方財政問題」。羅智強支持修《財劃法》,將理當屬地方的權與錢下放,台北市每年可增加四百多億元的經費,用於照顧民生、建設地方;民進黨反對修《財劃法》,堅持中央集錢,又動輒編列「特別預算」亂花錢,債留曾孫,才是破壞財政紀律。

罷團謊言 6:缺乏立委專業素養

事實:羅智強擔任立委一年多以來,法律提修正 805,提案 111 案,連署 648 案。推動及通過法案涵蓋照顧弱視、兒少長者、居住正義、校園安全、食品衛生、毒品防治、司法改革等各面向。

事實:羅智強專業問政,根據台灣議題研究中心(TPOC)的調查,是十大聲量立委「好感度第一名」。

罷團謊言 7:操作假新聞與抹黑

罷團稱,羅智強在進口蛋爭議中誤導民眾,對黑熊學院不實指控,以及掩蓋衛福部預算被不當刪減,是操作假新聞與抹黑。

事實:羅智強打弊都有憑有據。「超思」弊案不但已遭監察院彈劾,前後任農業部長陳吉仲、陳駿季,以及時任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都被檢方列被告調查。超思負責人更因謊報進口雞蛋價格,涉詐 7000 萬被檢方起訴。

事實:羅智強揭發,內政部編列九百萬預算的全民防衛園遊會標案,疑為黑熊學院量身訂做,並踢爆黑熊學院不只曾領外交部百萬補助,更曾投標陸委會二五五萬的「國際及兩岸事務種子培育營隊」標案。

事實:綠營網軍不斷造謠羅智強刪減長照預算,甚至攻擊其父母。事實是,長照預算一毛未刪,衛福部整體預算還比去年增加三百〇六億元。

事實:就是因為羅智強專門揭發綠營操作的假新聞,打擊謠言,因此遭惡罷抹黑。

罷團謊言 8:選區代表性缺失

事實:羅智強上任第一年,大安區選民服務一〇二七件,陳情電話三四九五通,積極爭取台北市四年一千六百億建設經費,其中大安區一八三·四億用於社宅興建、老舊校舍及市場改建,認真服務選區,不負選民所託!

罷團謊言 9:背離世代正義

事實:羅智強通過《學生輔導法》,設立學生心理健康假,守護青少年身心健康;修正《住宅法》,延長社宅租賃時限,保障年輕人與銀髮族的居住權益;修正《社會救助法》,讓弱勢族群獲得更多補助。罷團指羅智強支持的財政政策將影響青壯年的各項補助權益,包括租屋補貼、育兒津貼等,已被事實查核中心證實為「錯誤訊息」!

罷團謊言 10:國會亂源

罷團指羅智強「癱瘓議事程序,更經常濫用議事規則,阻礙理性的政策討論」,是國會的亂源。

事實:民進黨失去國會多數,又拒絕理性討論、不服民主表決結果,一年來動輒霸佔主席台,癱瘓議事,破壞議場設備,甚至暴力攻擊議事人員與在野黨立委。羅智強就遭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在議場搧耳光,法院判邱議瑩需賠二十萬元。

事實:民進黨立委層出不窮的脫序行徑,才是國會亂

(三)更多地方服務政績 1.和平次分區

龍安里 協助清整郵局上方基地台

福住里 推動行人友善空間,移除變電箱

錦泰里 排除占用戶,向國產署爭取保留社區長者運動空間

光明里 成功爭取國產署空地設置停車場,移除危險樹木

古莊里 協助設置城市展演場,拆除高架變電箱

永康里 成功爭取政大公企中心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 錦華里 成功爭取國有土地設電動停車空間,推動台電危險老屋拆除

錦安里 成功爭取國有土地活化,設置機踏車停車場 龍泉里 推動行人友善空間,移除變電箱,協助加速台銀修復壁磚剝落

龍坡里 推動行人友善空間,移除變電箱,協助風災後樹倒移除

2. 學府次分區

古風里 彩繪美化變電箱,協助修剪國產署影響鄰舍樹木

學府里 排除公館圓環違建,成功爭取社區綠地保留,整治危險山坡地

龍門里 爭取憲兵司令部改作社福用地,協調台大體育館噪音問題

龍淵里 增設 YouBike 站,除變電箱,遷移北大附小老舊電桿

大學里 爭取公有空間辦理社區公益活動,協助打通未開闢道路

3. 瑞安次分區

龍圖里 爭取公有空間社區回饋

仁慈里 籌辦法律講座

龍雲里 協助社區停電復電工程,順利清除天空纜線 龍生里 協調龍生科技大樓五大管線工程,協助社區停電復電工程

龍陣里 協助安東市場災後攤商安置,推動行人友善空間遷移郵筒

德安里 順利清除天空纜線

新龍里 協助辦理社區公益活動,擴大市立圖書館前人行空間

住安里 移除郵政新村危險老樹,爭取社區活動空間 4.新生次分區

誠安里 推動農水署用地加入都市更新

和安里 師大附中勘災,推動老舊校舍改建

民炤里 推動行人友善空間移除變電箱,移除幸安國小前老舊電話亭

義村里 清除風災後危險天空纜線,協助釐清懷生國中校地

民輝里 推動北科大環校步道工程,協助北科大樹倒意外救助

昌隆里 協助昌隆 198 公園公共鋼琴捐贈,打造藝文休憩新地標

5. 敦南次分區

仁愛里 協助公園改造工程,增設社區機踏車停放空間光武里 協助公寓老舊變電箱更新,加速東區大停電修復工程

建安里 推動行人友善空間移除變電箱,彩繪美化變電箱

建倫里 變電箱彩繪美化

正聲里 協調都市更新權益問題,彩繪美化變電箱

華聲里 清除震後建物倒塌,改善國聯飯店前人行道安全

車層里 清除震後建物倒塌

6. 安和次分區

光信里 籌辦法律講座

通化里 協調文昌街房屋倒塌善後法治里 籌辦法律講座

全安里 籌辦法律講座義安里 清整危險老樹

通安里 順利爭取通安活動中心修繕工程,綠地活化臨江里 協助加速台電設備更新工程

敦安里 協助加速台電設備更新工程、協助辦理報稅服務

敦煌里 籌辦法律講座 7.臥龍次分區

群賢里 更新社區變電箱,加速社區大停電復電工程

群英里 更新成功國宅社區變電箱,加速社區大停電復電工程

臥龍里 六張變電所更新工程啟動

芳和里 爭取公有空間停放社區機踏車輛,移除老舊電桿

黎元里 協助保留青峰區民活動中心原有社福空間

黎孝里 山坡地整治,協助爭取「黎孝好室 AB」社會住宅

黎和里 山坡地整治,協助安置颱風受災戶,風災路樹倒塌清除工程

虎嘯里 風災路樹倒塌清除工程

(四)更多國會立法成績 1.照顧民生

(1) 通過《財劃法》,為台北市民爭取 4 年超過 1600 億地方建設預算。

(2)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公教人員保險法》、延長育嬰留職停薪適用時限及請領時間。

(3) 修正《社會救助法》,讓弱勢族群可獲得食物、物資等更多元生活扶助及補助。

(4) 修正《老人福利法》,為獨居長者提供更多照顧及生活保障。

(5) 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照顧高度危險勤務人員退休生活。

(6) 修正《保險法》,減列可適用執行債務清償之保險範圍,讓陷入債務困境的被保險人,得以維持基本生活保障。

(7) 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經嚴格安全審核後可重啟核電,穩定供電降低電價。

2. 守護教育

(1) 通過《學生輔導法》,訂定學生身心調適假、專任輔導人員比,守護青少年身心健康。

(2) 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確立相應主管機關及強化教育課程,進一步守護兒少權益。

(3) 推動老舊校舍整修改建,提案要求政府編列預算優先改建屋齡 50 年以上校舍,提升校園安全。

3. 保護健康

(1)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強制瘦肉精應於包裝標示,確保民眾安心飲食。

(2) 修正《癌症防治法》,針對癌症新藥設立多元支持基金,減輕病友的沉重財務負擔。

(3) 增訂《學校午餐及營養促進條例草案》,促進兒少營養及身心健康、推動校園飲食及國民營養教育。

(4) 通過《就業服務法》,為家屬減輕負擔,協助高齡與癌症長者免除巴氏量表評估。

4. 居住安全與正義

(1) 修正《住宅法》,延長社宅租賃時限,為銀髮長者找到有所依託的家。

(2) 修正《住宅法》,加強保障國民居住人權和提升居住品質,要求政府明訂對基本居住水準和居住安全的細部規範。

(3) 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化城市公共安全,並要求政府協助老舊建物修繕,避免磁磚剝落造成危害。

(4) 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加速老舊眷村翻新,減輕重大天災危害。

(5) 修正《建築法》,強化主管建築機關對有公安危險之虞建築物的檢查義務,提升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 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推動老舊公寓大廈設立管理委員會,提升社區管理效率與居住安全。

5. 維護治安

(1) 修正《菸害防制法》,確立海關及地方衛生機關對走私菸品之查緝、沒入與銷毀權責。

(2) 修正《菸害防制法》提供執法人員查緝權責,打擊電子菸所衍生之新興毒品流通危害。

(3) 修正《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確立符合憲法所保障查緝作為,協助執法人員安心打擊毒駕。

(4) 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高施用毒品刑罰。

(5)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遏阻無照駕駛造成道安事件。

(6) 修正《刑法》,虐待兒少幼童者,不得假釋;虐兒少致死者,最重可判死刑。

(7) 修正《動物保護法》,設置專職動物警察,以防止動物虐待案件頻傳。

(8)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解決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增加之問題,避免危及道路交通與公共安全。

6. 落實民權

(1) 修正《公民投票法》,恢復公投綁大選,提升公民參與意願。

(2) 修正《國家賠償法》,延長民眾向政府請求賠償受侵害權益時限。

(3) 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依憲法保障原住民參選與選舉權益。

(4) 修正《工會法》,保障公務人員、警消人員組織及加入工會權益。

7. 改革司法

(1) 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確立司法人員調閱權責,保障人民救濟申訴途徑。

(2) 新增《妨礙司法公正罪》,杜絕司法關說、傷害司法公正的惡性案例。

(3) 增訂《棄保潛逃罪》,落實司法懲治不法之徒。

(4) 修正《刑事訴訟法》,增列違反偵查不公開罰則,杜絕不肖司法人員操弄輿論公審。

(5) 修正《刑法》,加重違法偷拍私密影音並販售盈利者刑責。

(6) 修正《刑法》,提高最低罰則嚴懲詐騙集團,強化打詐力道。

8. 捍衛民主

(1) 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約束行政官員不得規避國會監督。

(2) 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強化及完備國會人事同意權審查機制,發揮監督制衡功能。

(3) 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加速行政機關承諾答覆時限,為民問政不耽擱。

(4) 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保障新聞自由與電視台換照不受政府侵害。

(5) 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訂立明確解密與列密要件,避免政府濫權規避監督,促進陽光透明施政。

四、罷免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罷免活動之起、止時間: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一)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25 日。
(二)時間:每日上午 7 時至下午 10 時。

11407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