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國安法 內政部:絕無箝制言論自由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7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質疑修法是行政擴權、干預言論自由。內政部次長馬士元說,時事政務評論不在修法範圍,「羅織罪名、箝制言論自由,在這次修法是完全不存在的」。
行政院會去年12月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法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內政部次長馬士元、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法務部次長徐錫祥等人列席。
會議一開始,國民黨立委就輪番進行程序發言。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說,政院版草案充滿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擴權危機,違法與否竟交由「內政部會商認定」,完全是球員兼裁判,更是行政權對言論自由的粗暴干預;他主張凝聚社會共識前,不應倉促逐條審查,須先開公聽會。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將近2年後,終於聽到在野黨說要尊重憲法、行政立法要互相尊重;如果對法案內容有所質疑,就應該討論,現在共有23個草案版本,進入實質討論非常重要,且民進黨從未限制發言。
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裁示,程序發言各委員的意見她都有聽到,今天僅安排詢答,針對條文修正內容可以請相關部會做更多說明;為求修法周延,在3月底前將召開2場公聽會,原則上由民進黨、國民黨各開1場。
張智倫質詢時表示,若有政黨主張台獨,是否算鼓吹戰爭。馬士元說,比如說主張台獨、和平協議、和平交流都是言論自由,不在國安法修法範圍內,過去有多名網紅鼓吹解放軍攻擊台灣,這類言論就是鼓吹戰爭;內政部不會擴權,基本上就是依證據來處理。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若公然羞辱人,是否在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徐錫祥說,言論自由絕對受憲法保障,但也是會有限制,不能侵害到他人,也不能危害社會秩序、國家安全,會有一定的限制。
民進黨立委黃捷說,滲透形態非常多元,這次修法將觸法要件更限縮、更明確,不分黨派都該支持。馬士元說,正常言論自由範圍、對時事政務評論,都不在這次國安法修法範圍內;「羅織罪名、箝制言論自由,在這次修法是完全不存在的」,修法參考國際公約標準,過程也有與學者專家、各部門討論。(編輯:蘇志宗)1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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