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台美關係攸關台灣生存發展 擴及經濟安全
(中央社記者楊堯茹台北3日電)外交部長林佳龍今天於國史館座談會表示,台美關係攸關台灣生存跟發展,且已從傳統安全擴及經濟安全,上週簽署的「矽盛世宣言及台美經濟安全合作聯合聲明」更是重要里程碑。
2026台北國際書展登場,國史館舉辦「美國國家安全與對臺政策檔案選譯」第6冊到第8冊新書發表,並以「台灣關係法與台美關係發展」為題舉行座談會,由國史館長陳儀深主持。
林佳龍致詞表示,常說「台美關係堅若磐石」,磐石就是「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美國國會也將「六項保證」入法,作為行政保證以及遵循。
林佳龍強調,台美關係涉及台灣生存跟發展,因為中國要併吞台灣,台灣當然要自助而後人助。
林佳龍以「重要里程碑」,形容台美1月27日「經濟繁榮夥伴對話」會議期間簽署的「矽盛世宣言及台美經濟安全合作聯合聲明」。
林佳龍提到,台美之間是共生夥伴關係,建立在「台灣關係法」的基礎上往前發展。台美關係已從傳統安全擴及經濟安全,也包括AI供應鏈的戰略對接以及能源礦物、半導體先進製程。
「美國國家安全與對臺政策檔案選譯」第6冊到第8冊,聚焦「台灣關係法」的立法過程及國會聽證書文紀錄。
陳儀深於館長序指出,從美國檔案可知,美國政府對部分台灣人追求獨立(台灣主體)的願望並非不知,但當時蔣介石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已進駐且有效控制台灣,美國選擇的平衡做法是透過舊金山對日和約等作為,一方面不承認台灣是中國屬島,也聲明美國對它沒有領土野心。另一方面順水推舟扶助蔣介石重新開始,從此開啟台灣與中華民國命運交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歲月。
美國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美國國會為了維繫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1979年4月10日經時任總統卡特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編輯:萬淑彰)1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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