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強化密室逃脫場所防災 訂有安全指導綱領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2日電)內政部國土署今天說,民國107年就與地方政府研商,共識將密室逃脫場所建築物使用類組歸屬為D-1類組,並依樓地板面積訂定安全申報頻率;另為強化密室逃脫場所自主防災管理能力,106年也針對防火、地震面向訂有安全指導綱領。
台北市密室逃脫店「邏思起子」一名女員工10日因扮吊死鬼窒息,15日過世。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指出,北市府已率全台之先,訂定「台北市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安全指引」,並主動將這類產業納入建築法中的「D-1使用類組」管理,但仍希望中央盡快制定全國一致的規範,讓各縣市有所依循。
國土署晚間透過新聞稿指出,近年盛行的「互動情境體驗場所」(俗稱密室逃脫)因具備特定空間裝修、出入口管制及限時解謎等產業特性,為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政府已就建築物使用類組歸屬與強化場所安全指導等研議及訂定相關規定據以推動。
國土署說明,107年時就廣泛徵詢各地方政府實務管理意見,也與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針對「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密室逃脫)」適用的建築物使用類組獲共識為歸屬D-1類組,後續該類場所應依規模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為每年1次,未達300平方公尺則為每2年1次,目前新北市政府就有要求轄內該類場所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為提升密室逃脫場所的自主防災管理能力,國土署表示,106年2月8日也已函頒「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安全指導綱領」,除提供經營互動情境體驗場所業者依指導綱領自主執行防火安全、地震安全、緊急應變措施等安全管理事項,確保消費者體驗過程的安全外,也一併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指導安全管理事項,業者若違反規定,則交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處。
國土署表示,各經營業者應嚴格遵循「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安全指導綱領」,將防火、地震及緊急應變措施內化於活動管理中。
因應各式產業變化快速,國土署表示,地方主管建築機關應就場所的使用性質與樣態,依照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的組別定義,積極落實建物管理及公安申報檢查,並持續加強現地指導,凡有違反建築及消防法規者依法從重裁處。(編輯:謝佳珍)1150522
- 國土署:強化密室逃脫場所防災 訂有安全指導綱領2026/05/22 20:20
- 2026/05/22 14:46
- 2026/05/21 1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