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部分核災應變場所於潛勢區 籲核安會檢討應變機制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5日電)針對核二、三廠重啟議題,監察院今天表示,因地震難測、極端氣候及電廠老化,核災風險恐較以往高。由於審計部查出部分地方核災緊急應變場所位於淹水、土石流等災害潛勢區,監委王幼玲、田秋堇、施錦芳提出調查報告,並促請核安會審慎檢討應變機制。
監察院中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因地震風險難測,極端氣候更加劇天然災害,且核能電廠發生事故多屬複合性災害,狀況往往在預期之外,因此核災「緊急應變場所」應盡可能避開災害潛勢區域,以減少不可預見災難變數。若核二、三廠重啟,因核能電廠老化影響,核災風險恐較過往為高,緊急應變計畫是否足以應變突如其來核災事故屬未知,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請核安會審慎檢討。
監察院說明,審計部依據台電公司112年6月提出之「核能一、二、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防護措施分析及規劃檢討修正報告」,運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3D災害潛勢地圖」分析結果,發現新北、基隆市及屏東縣政府防護應變計畫規劃的「緊急應變場所」,有位於淹水潛勢區、土石流潛勢區、海嘯溢淹潛勢區、斷層帶、火山災害潛勢區或土壤液化潛勢區等災害潛勢區域等情形。
監察院表示,監委王幼玲、田秋堇、施錦芳調查發現,審計部查核發現事項,雖經核安會聲復已協助地方政府規劃替代地點或盤點備援量能等,但諮詢專家學者指出,核能電廠發生事故多是複合性的災害,會遇到計畫外的問題。
例如,日本能登半島地震後,要疏散時發現道路毀損、有集結點無用等。且複合型災難狀況都是在預期之外。道路毀損、房屋毀損,若有海嘯,沿海、港口可能也無法使用,陸、海運可能都有問題,在避難計畫中,這些都存在漏洞。緊急應變場所仍應盡可能避開災害潛勢區域,以減少不可預見的災難變數。
監委表示,若核二、三廠重啟,因地震風險難測、極端氣候加劇天然災害風險,以及核能電廠老化影響,核災風險恐較過往為高,核安會、台電公司及地方政府雖稱核能電廠仍比照營運期間之緊急應變計畫進行整備應變作為,且因應福島核災強化應變機制,惟是否足以應變突如其來的核災事故仍屬未知。
因此,核安會為台灣核能及輻射安全的專責管制機關,宜檢討並落實緊急應變機制,參考國際經驗,審慎預測各式災害,以利在最壞狀況下,確保公共安全,並督導地方政府確實疏散、安置民眾。(編輯:楊蘭軒)1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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