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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芳工安 勞檢處初判硫化氫中毒亡

2015/10/2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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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0日電)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表示,今天發生在瑞芳某公司2名工人中毒意外,經派員到場檢測初判是吸入過量硫化氫中毒不治。

勞檢處指出,初步發現,63歲陳姓勞工當時在液體肥料半成品儲槽內從事清洗作業,由於未進行通風換氣並偵測氧氣與有害氣體濃度,以保持可安全作業狀態,加上進入時未使用空氣呼吸器等個人防護具,致陳男進入儲槽後中毒昏倒。

勞檢處表示,另名38歲李姓勞工見陳男昏倒,於是急忙進入儲槽內救援,也同樣不支倒地,經警消搶救並分別送往瑞芳礦工醫院及八堵礦坑醫院急救,兩人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勞檢處事發後派員到場檢測,發現槽內硫化氫濃度過高,實測數值達21ppm,兩人疑因硫化氫中毒昏倒。

勞檢處表示,依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下水道等缺氧危險作業時,應實施通風換氣,並使用氣體測定儀器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達到18%以上,硫化氫濃度在10ppm以下,始得進行作業,且作業過程中須使勞工戴用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具,以防不幸的事件發生 。

勞檢處表示,除已要求現場停工配合調查外,雇主疑涉刑事責任部分,未來如經調查屬實,也將移送地檢署偵辦。1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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