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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龍騰斷橋拍照 苗縣府:若毀損會科刑併罰金

2020/2/24 11:56(2/24 12: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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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今天指出,網路上傳出有家長和小朋友為了取景,攀爬上龍騰斷橋拍照,倘若古蹟因此毀損,依文資法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罰金。

一名林姓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文指出,有民眾前往三義鄉龍騰斷橋遊玩,為了取景,一名家長竟帶著3名小朋友,攀爬高約1層樓的斷橋上拍照,如果不小心跌下來受傷,「肯定吵著哭說國賠啦」、「只能說為你們的孩子汗顏,有這樣的父母」。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今天表示,龍騰斷橋位於台鐵舊山線,日治時代興建至今已有114年歷史,歷經1935中部大地震以及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摧殘,造成斷橋現況,苗栗縣2003年指定為縣定古蹟,更是世界遺址潛力點。

林彥甫指出,觀看網友拍下的照片,不排除家長和小孩可能不經意爬上斷橋,未來除加強相關警告標示外,也提醒民眾,倘若發現有蓄意破壞行為,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李錫璋)1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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