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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草案出爐 張善政盼助青年成家

2026/4/15 12:51(4/15 13: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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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市政會議15日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桃園市長張善政在會中表示,這是全國首創可負擔住宅制度,盼實現居住正義。(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傳真 115年4月15日
桃園市政府市政會議15日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桃園市長張善政在會中表示,這是全國首創可負擔住宅制度,盼實現居住正義。(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傳真 115年4月15日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5日電)桃園市政府今天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預計17日前送交市議會審議,力拚5月下旬通過並於7月報請內政部核定。張善政希望藉此提供多元且可負擔的居住選擇。

桃園市政府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桃園市長張善政在會中表示,這是全國首創可負擔住宅制度,制度設計具推動住宅去商品化、結合捷運導向開發(TOD)進行選址、優先提供年滿25歲未滿45歲且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以及透過財務循環機制挹注社會住宅資源等重點。

張善政說,政策自111年提出構想,期間整合都市計畫、金融、法律及不動產專業意見,累計召開逾100場研商會議,並經法規會3次審議修正後完成草案。制度設計也納入捐建、申請、買賣及管理等完整規範,並透過信託機制及必要時政府收回機制,確保住宅資源不流入自由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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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都市發展局說,這次立法聚焦落實住宅去商品化,申購價格將以民眾可負擔能力為基礎訂定,並強化自住使用原則,建立封閉市場交易機制,確保住宅資源持續提供給有實際居住需求的家庭購買及居住,採取固定價格買賣制度,明定得由桃園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保證買回。

都發局表示,立法採前期信託機制,於符合特定條件後始得移轉所有權。並優先照顧青年婚育家庭。(編輯:林恕暉)1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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