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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致癌物超標案檢方抗告成功 中聯總經理交保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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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位於台中港的廠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聯油脂位於台中港的廠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6日電)中檢日前偵辦油品致癌物超標案,聲押禁見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台中地院裁定以新台幣2000萬元具保,經檢方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中院更裁。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被告余凌冲前經台中地檢署以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等罪,認定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及串證之虞並有羈押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

法官訊問被告後,認定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命被告以20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於指定時間至警察局報到,暨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案經中檢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審酌本案犯罪態樣廣泛,危害食品衛生管理,造成社會食安影響程度重大,且原審亦認定被告有逃亡高度動機與能力,具保是否足以形成拘束力有疑。

另外,合議庭認為,檢察官已就被告有何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具體釋明,原審未予具體說明檢察官所舉事證,何以不足以構成羈押必要性,即使認被告尚無羈押必要,仍有理由不備等違誤。

台中高分院今天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台中地院更裁。

中檢偵辦油品致癌物超標案,9日指揮警調等單位搜索中聯油脂等4公司,依法查扣設備機具等證物並約談中聯公司蔡姓董事長等11名被告,其中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遭聲押禁見,台中地院裁定以2000萬元具保,其餘被告各50至20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編輯:李亨山)1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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