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可負擔住宅條例三讀 6月函報行政院核定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9日電)桃園市推動可負擔住宅制度,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預計6月函報行政院核定。市府都發局也建置「可負擔住宅網」,民眾可透過交易平台線上看屋。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天表示,市府團隊耗時約3年規劃可負擔住宅相關政策,研擬出完整的政策方向,建立介於社會住宅與市場購屋之間的過渡型住宅選項,讓更多想購屋的家庭有所選擇。
都發局說明,這項政策的重點,包括推動住宅去商品化、結合捷運導向開發(TOD)進行選址;申購條件包括年滿25歲未滿45歲、育有或懷有未成年子女之夫妻、連續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且須符合所得及財產標準等規定。
此外,都發局說,政策設計上,透過限制轉售及交易機制,確保住宅以自住為主要用途,並以家庭負擔能力作為訂價依據,而非市場行情;也納入捐建、申請、買賣及管理等完整規範,透過信託機制及必要時政府收回機制,確保住宅資源不流入自由市場。
都發局長江南志說,可負擔住宅從取得、使用到移轉,都有完整管理機制;「可負擔住宅網」附有插畫懶人包圖解概念,另有問答及Q&A電子書可供下載,相關自治條例(草案)及政策相關資訊,皆可閱覽、查詢。
江南志表示,「可負擔住宅網」設有「交易平台」入口,點選後,將連結至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建置的「可負擔住宅交易平台」,民眾可透過交易平台線上看屋,查詢可負擔住宅房型及地點等各項詳細資訊,再經由官方媒合申辦交易。(編輯:吳素柔)115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