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裁決 以色列有義務不阻礙援助物資進入加薩
(中央社海牙22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國際法院(ICJ)今天做出「諮詢意見」裁決,指以色列有義務放寬限制讓援助物資進入加薩走廊,強調須提供讓巴勒斯坦人得以生存的「基本所需」。
法新社報導,國際法院今天這份涵蓋範圍廣泛的「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雖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國際法院仍認為其具有「重大法律分量和道德權威」。以色列則迅速予以駁斥。
國際法院院長岩澤雄司表示,對於聯合國及其機構提供加薩走廊(Gaza Strip)的救濟機制,以色列「有義務予以同意及促其更便利」。
這當中包括遭到以色列禁止在加薩運作的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工作署(UNRWA)。以色列的理由是,這個機構的一些工作人員參與巴勒斯坦伊斯蘭主義組織哈瑪斯(Hamas)2023年10月7日突襲以色列的行動,而正是這場攻擊引發加薩走廊戰爭。
然而國際法院的裁決認為,以色列未證明其所提出的指控是事實。
以色列未參與裁決的相關程序,如今也對結果提出反擊。
以色列外交部發言人馬莫斯坦(Oren Marmorstein)在社群媒體平台X發文表示:「以色列斷然拒絕接受國際法院關於UNRWA的『諮詢意見』,這份結果從一開始就完全預料得到。這是又一次假借『國際法』之名試圖對以色列施加不利的政治措施。」
國際法院的裁決指出,以色列是占領加薩走廊的勢力,有義務「確保當地人口的基本需求得到滿足,其中包括生存必要的物資供給」,且以色列有義務「不阻礙這類物資的供給」。
國際法院還提醒,依照國際法,不得以飢餓作為戰爭手段。
國際法院的裁決公布後數小時,挪威便表示將向聯合國大會(UN General Assembly)提出決議案,要求以色列解除對於援助加薩的限制。(編譯:張正芊)1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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