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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大學教授未申請闖嘉明湖 檢不起訴

2016/1/2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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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8日電)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未申請入山,闖嘉明湖宣示傳統領域,被警方依違反國安法移送,台東地檢署以構成要件不足,不予起訴。

民國103年12月23日南橫公路利稻部落牧師卡法司帶著布農族人重返嘉明湖,宣示布農族傳統領域,並且爭取管理權。

劉炯錫和劉姓、吳姓、鄭姓等非原住民同往,但未提出申請入山,警方依違反國安法,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辦時,劉炯錫等人坦承未申請入山進入嘉明湖和管制區。不過,劉炯錫表示,嘉明湖是布農族的傳統領域,他們是受邀和布農族一起回到老家,和一般登山不一樣。

警方表示,當時有口頭告知劉炯錫等人必須申請入山許可才可入山,否則將涉違反國安法,但劉炯錫等人仍堅決不願申請,當時考量宣示活動人士眾多,未當場開立勸導離山通知書。

台東地檢署認為,構成違反國安法和入山管理辦法的要件必須以書面開具勸離通知書並限期下山,仍拒不遵從者,始得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罪名相繩之。警方未開具勸離書,構成要件不足,因此不起訴處分。10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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