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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彭文正違法兼職挨告 洪貞玲獲不起訴

2018/10/8 17:03(10/8 17: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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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8日電)節目主持人彭文正不滿前台大新研所所長洪貞玲在臉書指他因違法兼職離開台大,提告求償。刑事部分,北檢認為此事可受公評,今天對洪貞玲做出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分,彭文正對洪貞玲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一、二審法院均判彭敗訴,全案可上訴。

彭文正主張,洪貞玲在民國105年7月5日於臉書指稱,他因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這足使社會大眾誤認他違法兼職圖謀私利,名譽也受損害,因此提告洪涉加重誹謗罪嫌。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洪貞玲曾親身參與彭文正兼職事件的申請過程,洪女於臉書貼文的內容,經核尚無顯然悖於事實之處,而且這些內容並非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對洪做出不起訴處分。(編輯:李亨山)10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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