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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踹喧鬧醉漢致死 理髮店2店員判刑

2018/11/20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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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北巿余姓男子酒後在一家理髮店前喧鬧,遭理髮店長及店員拳打腳踢而倒地不動,送醫急救2個月後死亡。台北地院今天依傷害致死罪判店員及店長分別8年及7年半徒刑,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余男與店家素不相識,去年7月8日下午3時許,余男酒醉到北巿萬華一家理髮店外吵鬧,蔡姓店員及吳姓店長與余男發生爭執,蔡、吳共同以拳打腳踢方式攻擊余男,多次朝頭部揮打,後來余男倒地不動,經路人報警,余男被送醫急救後,仍在9月8日因「外傷性休克、右側硬腦膜顱內出血」所造成的缺氧性腦症併發肺炎死亡。

死者家屬控告蔡男及吳男,台北地檢署認定2男有殺人的犯意,依殺人罪嫌起訴2男;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2男承認動手動腳,但都強調不認識余男,無怨無仇,沒有殺人犯意和動機。

法官依據監視器畫面認定,蔡男首先動手毆打余男,用重拳毆打頭部逾10次以上,每次下手力道重,凶殘程度與犯罪情節顯然較吳男重。

法官認定,2男犯行不構成殺人罪,但考量2人因一時激憤集中合擊被害人頭部,導致余男死亡,且未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傷害致死罪論罪,判店員及店長分別8年及7年半徒刑。(編輯:張銘坤)1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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