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恐嚇要殺害柯文哲 李明彥判刑2月定讞

2018/12/12 11: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男子李明彥自認檢舉勞動官員弊案遭吃案而心生不滿,在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賴香伶臉書留言,揚言殺害台北市長柯文哲,一審被依恐嚇公眾罪判刑2月,高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李明彥因為另涉嫌於10月31日持鋼筋攻擊賴香伶,目前遭羈押。李明彥今天被提解至台灣高等法院聽判時,向媒體表示他不應該被羈押,如果他沒被羈押,柯文哲絕對當選不了。

李明彥在法警又推又拉下進入法庭區,還押時再度向媒體抱怨,甚至放聲大吼。

判決書指出,李明彥因為不滿檢舉勞動官員勞檢作假弊案被吃案,向司法機關控告勞動官員瀆職也被吃案,因而心生不滿。

今年1月31日,李明彥至賴香伶臉書公開留言,稱「殺柯文哲,殺公務員,我要拿刀殺柯文哲!」還說要殺法官、去勞動局殺公務員,經勞動局機要秘書於2月6日發現留言後報案。

李明彥一審時否認恐嚇公眾,辯稱殺的字眼只是表達受迫害時怨恨的心情,沒有要殺的意思,留言是為了形成社會、政治事件,要社會正視受迫害者從未受到公平正義對待的事實。

一審法官認為,李明彥留言具體指出手段、方式與地點,表達加害他人生命的意圖明確,客觀上已足使他人心生畏懼。

一審法官審酌,李明彥飾詞狡辯、否認犯行,還揚言若判有罪要去揍政府官員,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高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李錫璋)107121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