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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長彭坤業關說疑案 檢評會建議警告處分

2020/4/1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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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蕭博文台北10日電)前桃檢檢察長彭坤業涉關說疑案,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天指出,將報由法務部交付檢審會審議,並建議警告處分。彭坤業表示,檢評會決議與監察院調查內容相同,了無新意。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表示,因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請求彭坤業個案評鑑,檢評會開會調查後認為彭坤業確實有違失,包括處理「請託關說」,未依規定通知政風機構而不符規定,且指示所屬處理過程,有失當之處;在行使個案指揮監督權違法且有失周延。

檢評會指出, 彭坤業所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4條、第11條為情節重大的情形,且因監察院就彭坤業的違失,已進行兩次審查會致彈劾未過,認為彭坤業仍須適度警惕,因此依法官法規定,報由法務部交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並建議警告處分。

對此,彭坤業表示,檢評會決議與監察院的調查內容相同,了無新意。他當初主張依正當法律程序進行協商,沒想到竟然被指不當,對決議結果感到不服。

關說疑案起於桃園地檢署起訴時任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逃漏稅案,法院審理期間,檢察官論壇去年3月傳出時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遭檢察官質疑關說拒絕而提出質疑。

事發後,彭坤業改調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也組成調查小組,認定彭坤業因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提醒」而指示已決定不再協商的公訴檢察官繼續與被告辯護人協商,以彭坤業未依規定通知政風機構,報請法務部進行後續處置。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彭坤業部分移送監察院審查。

監察院就此關說疑案立案調查,2月11日召開第2次彈劾案審查會,邱太三、彭坤業均彈劾未通過。(編輯:戴光育)1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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