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已婚護理師不倫同院醫生 丈夫提告判賠60萬元

2020/8/23 16:4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3日電)台中市一家醫院廖姓護理師與同院黃姓醫師發生婚外情,廖女丈夫陳男在家中電腦發現兩人LINE曖昧對話後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判處兩人各需賠償陳男新台幣40萬、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廖女於民國104年6月27日結婚,廖女婚後到台中市一家醫院擔任護理師,但陳男發現108年3月起,廖女回家後經常以手機通訊軟體聊天至半夜,醫院未排班日也時常外出,不接電話,讓陳男起疑。

陳男之後使用家用電腦時,竟發現妻子與同醫院內的黃姓醫師互稱「親愛的」、「玲玲」等親密暱稱,並看到「想要抱抱妳」、「親親妳」、「明天抱久一點」等愛慕對話。

陳男察覺兩人外遇後委由徵信社調查,發現廖女前往黃男住家大樓外,更與黃男牽手一同進入住處。廖女於108年3月19日、21日向陳男坦承外遇,也與黃男有在診間親親、抱抱,且一同去泡湯,黃男有看過她的裸體等。

黃男並於108年3月21日傳簡訊給陳男,提到「我如果有做了影響你夫妻家庭的行為,確實非常欠缺考慮,深感愧疚及抱歉。從來沒有想破壞,拆散別人家庭的做法」等內容。

案經陳男向台中地院提出損害賠償,要求黃男與廖女兩人,應給付各5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時,審酌廖女對陳男坦承外遇的對話錄音,以及黃男傳送的道歉簡訊,認定兩人發生婚外情事證明確。

法官依據黃男與廖女的個人所得,判決黃男應賠償40萬元、廖女應賠償2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編輯:洪學廣)10908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