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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空氣槍彈匣搭捷運未收妥遭檢舉 警逮人送辦

2022/8/12 12:02(8/12 12: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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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李姓男子日前帶空氣手槍及彈匣搭捷運,彈匣未收妥,民眾直擊報警,捷運警察隊循線帶回李男偵辦,詢後依違反社維法送辦。(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傳真  111年8月12日
18歲李姓男子日前帶空氣手槍及彈匣搭捷運,彈匣未收妥,民眾直擊報警,捷運警察隊循線帶回李男偵辦,詢後依違反社維法送辦。(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傳真 1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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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2日電)18歲李姓男子日前帶空氣手槍及彈匣搭捷運,彈匣未收妥,民眾直擊報警,捷警隊調監視器畫面,循線帶回李男偵辦,空氣槍經送驗不具殺傷力,警詢後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台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今天召開記者會,刑事組長宋俊良說,7月8日接獲搭捷運文湖線的旅客報案,疑看到有人帶類似彈匣的物品搭車,獲報後,依報案人提供資訊,掌握衣著特徵,循線調車廂及車站監視器畫面。

警方表示,事後發現18歲李姓男子涉案,循線把人帶回偵訊,並在住家內查扣一把仿冒克拉克的空氣手槍及彈匣,經調查,李男案發當天是要前往新北市某射擊俱樂場,才會帶空氣槍及彈匣搭捷運。

警方說,李姓男子搭捷運時,把彈匣掛腰際,期間不斷喬動彈匣,被其他乘客發現報警,至於空氣槍則放在後背包,空氣槍經送驗後發現不具殺傷力。

警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把李姓男子函送台北市內湖警分局續辦,警方依法函送法院裁罰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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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警察隊指出,捷運是重要交通運輸工具,搭乘人數眾多,稍有騷動可能引恐慌,像4月中旬,一名廚師搭車露出工作使用日式主廚刀,旅客發現舉報,循線逮人後,依違反社維法函送,經法院簡易庭裁罰新台幣1000元。

警方呼籲,如因特殊需求帶各式刀具、剪刀、尖銳物品或玩具槍等搭捷運,應先告知站務人員徵得同意及妥適包裝,避免不必要驚擾,搭捷運時發現其他乘客疑帶危險物品,可立即告知站務員或打110,勿與對方發生衝突,以免危及自身安全。(編輯:李錫璋)1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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