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涉性侵同居人未成年女兒 新竹地院判刑4年

2025/6/1 16:5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日電)陳姓男子與女友同居期間涉性侵女友的未成年女兒小千(化名),小千身心受創向教師吐露,經學校通報後揭露,新竹地方法院將陳男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小千的母親原是男女朋友,去年5月間陳男涉撫摸、親吻小千甚至性侵得逞,陳男明知小千年僅14歲且身心尚在發育中,涉強制性交、強制猥褻,造成小千身心重大痛苦。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法官審酌,陳男為智識正常的成年人,還是小千的母親男友,且他也有女兒,理應共同照顧小千、愛屋及烏,竟為滿足個人性慾,涉違反意願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嚴重戕害小千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

判決書表示,陳男行為造成小千對兩性關係認知有所偏差,影響嚴重,小千後續也明確表達無和解意願,不原諒陳男,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406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