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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平鎮農會代表選舉賄選案 桃檢起訴5人

2025/6/5 15:57(6/5 18: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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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平鎮農會代表選舉賄選案,桃檢起訴5人。(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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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5日電)桃園地檢署偵辦平鎮區農會北興農事小組會員代表選舉賄選案,桃檢今天說,3名候選人涉嫌以每票2000元至6000元賄選,另有2名女子涉違反個資法取得選舉權人名單,5人均起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向媒體表示,平鎮區農會今年初進行第20屆會員代表選舉,經獲報賄選情事,與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合作偵辦。

桃檢表示,3月5日搜索被告等人住居所共9處,傳訊被告及證人等16人,分別在當選的莊姓、胡姓代表住處查扣新台幣30萬元、19萬元,另名未當選的莊姓候選人住處則扣得6600元。3人訊後交保。

桃檢調查,3人皆為北興農事小組會員代表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在2月15日農會會員代表選舉前,各自向有選舉權的農會會員拜票,並均以交付現金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方式,向周姓選民一家4人及曾姓選民(涉犯收賄罪嫌者均另為緩起訴處分)買票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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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調查發現,吳姓女子與劉姓女子為協助未當選的被告莊男賄選,由吳女將以不詳方式取得選舉權人名單提供給劉女,再由劉女交給她的丈夫、莊姓候選人用來拜票賄選。

桃檢表示,3名候選人涉犯農會法之對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約為一定選舉權之行使罪,吳女、劉女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農會法,均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用以賄選的現金49萬6600元。(編輯:李錫璋)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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