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新店工人未設交管設施遭輾斃 勞檢初判雇主涉過失

2025/7/2 14:56(7/2 15: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新北市新店區1名戴姓工人1日施作下水道工程作業,未設置交通管制設施,遭1輛自小客車輾斃。新北市勞檢處2日表示,初判雇主涉有過失,未來如確認屬實,因涉及刑事責任,將函請地檢署偵辦。(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傳真  114年7月2日
新北市新店區1名戴姓工人1日施作下水道工程作業,未設置交通管制設施,遭1輛自小客車輾斃。新北市勞檢處2日表示,初判雇主涉有過失,未來如確認屬實,因涉及刑事責任,將函請地檢署偵辦。(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傳真 114年7月2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2日電)新北市新店區1名戴姓工人昨天施作下水道工程作業,未設置交通管制設施,遭1輛自小客車輾斃。新北市勞檢處今天表示,要求現場停止作業,初判雇主涉有過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中午以訊息說明,50歲戴男與64歲葉姓同事,昨天上午在新店區永業路施作下水道污水工程初驗缺失再複驗前的改善工程,葉姓同事去拿施工安全設備時,戴男遭1輛自小客車輾過,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王姓駕駛酒測值為零,自述未看見戴男,現場初判王男疑未注意車前狀況,戴男疑有違反施工交維規定,詳細肇因待進一步釐清,詢後將王男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說明,昨天獲報即派員前往檢查,初步調查發現,事發時戴男坐於道路人孔周邊從事人孔外框的清潔作業,現場未設置交管設施,且戴男未戴有反光帶的安全帽及穿著反光背心,致遭行經該處的車輛撞擊,送醫仍不治。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新北市勞檢處表示,將要求現場停止作業,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初判雇主涉有過失,未來如確認屬實,因涉及刑事責任,將函請地檢署偵辦,如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緩刑裁判確定時,將再依職安法處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

新北市勞檢處說,為保障戴男家屬權益,將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並協助家屬辦理職災慰助,同時將個資轉送勞保局提供必要協助。(編輯:方沛清)11407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