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跟拍風波 王義川告發黃國昌等人涉妨害秘密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遭指培養跟拍集團,民進黨立委王義川今天到北檢,告發黃國昌、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及4名狗仔涉違國安法、個資法、社維法及妨害秘密等罪。
王義川去年6月質疑遭人跟拍,因此向警方報案,今年8月收到檢方不起訴處分書。不過鏡報新聞網報導,指黃國昌近年培養跟拍集團,偷拍綠營政治人物,而黃國昌還親自指揮狗仔辦案。
王義川今天上午9時在律師陳君瑋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王義川指出,他以被偷拍當事人身分提出刑事告發,告發對象包括黃國昌、李麗娟、謝幸恩及不起訴處分書裡頭的4名狗仔,告發的內容包括違反個資法、國安法、社維法,以及妨害秘密罪。
媒體詢問告發妨害秘密的具體事實為何,陳君瑋表示,公眾人物不代表私生活必須完全在陽光底下檢驗,要跟拍一個人,前提設定是對方已涉及不法,媒體進行跟拍或跟監,這在法律上才能成立。但在一個還沒有任何明確事證狀況下,全面性地、無差別性地、不分黨派、不分人事,進行政治跟拍,這很明顯就已經觸法。
王義川說,在桃園地檢署的不起訴書裡面,明確記載的是狗仔跟了整整9天,這些狗仔不是在路上遇到,也不是接獲什麼情報,對他個人到銀行、回到家、又再出門,全程跟拍。
王義川指出,當時他還沒有擔任公職,想起來還滿恐怖的。被跟的9天,他完全都不知情,到底台灣有多少的政治人物,或者是一般民眾被這樣跟拍都不知情。
陳君瑋指出,王義川是被跟拍的直接被害人,提出的是告訴,涉及條文包含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妨害秘密跟個資法;另外,因本案恐有港資的介入,在台灣組成組織涉及到跟拍執政黨的許多高層人士,此部分已觸犯國安法第2條、第7條,最重7年以下有期徒刑,王義川針對這部分提起告發,希望北檢能發揮公正嚴謹的態度,讓本案能水落石出,維護台灣法治。(編輯:李錫璋)1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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