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場涉非法排放重金屬廢污水 桃檢起訴求重刑
2025/12/16 16:18(12/16 18: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6日電)桃園市一處砂石場涉非法將含有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泥漿廢污水排放至出海口,桃園地檢署今天起訴砂石場劉姓負責人等24人,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12億餘元的不法所得。
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全案源自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環管署中區中心調查,相關單位自民國109年10月起在台61線24公里處海岸線進行污染調查時,發現桃園市蘆竹區某砂石業者僅領有廢水貯留許可,卻利用深夜時段繞流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的高濃度泥漿廢水,隨即監控採樣並報請偵辦。
桃檢調查發現,該砂石場劉姓負責人等自109年10月起,將從事土石加工業務過程中產生的含有重金屬有害物質廢污水,以及非法向運輸業者收取的高含水率廢泥漿,沿著私自裝設的暗管繞流排放至廠外溝渠、下游出海口。
桃檢也發現,該運輸業者為牟取非法清除處理營建剩餘土石方的鉅額利益,112年10月至今年7月間,自台北市及新北市公共及民間工程建案載收連續壁皂土並載運至該砂石場傾倒處理。
桃檢表示,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在今年8月17日晚間查獲該砂石場正在排放廢污水,搜索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砂石場劉姓負責人等13人獲准,並查扣機具等及金融帳戶存款共5443萬1911元。
桃檢表示,劉姓負責人等24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今天起訴移審,並考量劉姓負責人等人惡性長達5年,完全無視政府對環境保護的政策宣導及國人對於環境愛護之苦心,戕害河川及海洋生態,影響民眾健康,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新台幣12億餘元的不法所得。(編輯:林恕暉)1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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