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中國蒐集軍情 前電視製作人李能謙移審續押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0日電)藝人劉香君丈夫、前電視製作人李能謙疑遭中共吸收在台蒐集軍情並收取報酬,北檢今天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起訴李等5人,並對李求刑12年。在押中李能謙移審北院後,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刑大偵辦詐欺案件,查出李能謙等人涉嫌假冒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等名人,以假臉書粉專與投資廣告詐騙民眾,金額逾新台幣1300萬元。檢警去年6月間展開搜索、約談行動,訊後諭令李能謙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警搜索並分析相關扣押物後,查出李能謙涉及國家安全法等案,檢察官旋即指揮新北市刑大、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等單位共同偵辦,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協助溯源查獲;檢警去年12月間拘提李能謙到案,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調查,李能謙去年2月間前往中國福州地區,遭中國情工人員「福州溫泉」吸收,允諾協助刺探、收集、交付軍情資訊換取報酬,指示友人徐胤豪協助,自WeChat通訊軟體暱稱「漢堡」的男子處,取得含有情報人員身分資訊、國軍單位的軍職人員及國人等在內共3000多筆個人資料等檔案。同年4月間,李能謙透過Telegram,將其中6個檔案傳送給「福州溫泉」。
檢方查出,李能謙於民國113年5月間,偕同友人張家凌到中國廣州與中國軍情人士「小藍」及其助理、上司餐敘,席間「小藍」表明是中國軍方人員,要求李能謙等人協助對台軍方情蒐工作,「小藍」等人則視資訊內容機敏程度給予一定報酬,李能謙、張家凌為獲資金挹注,允諾「小藍」等人要求。
李能謙返台後,指示友人彭永聰刺探、收集軍職人員個資及機敏軍事資訊,彭永聰於113年5月22日透過WeChat,將自不詳友人處,以新台幣5000元代價購買取得的50名軍人名單等個資檔案傳送予李能謙,由李能謙聯繫「小藍」提供軍人名單,並要求人民幣5000元報酬,但遭「小藍」以金額過高拒絕。
檢方表示,李能謙於114年4月間替「小藍」設立Telegram群組,篩選現役軍職人員加入,群組中包括「小藍」及其他9名中國人士,在群組中以「這個能幫助更好的保護好台灣,深化台灣跟美國的共同防務合作」等話題,吸引群組內軍職人員依指示提供相關軍情資訊。但群組中的軍職人員均未積極回應而失敗。
另外,張家凌於113年11月前某時,偕同自空軍退役的友人柯孟妤與李能謙認識,李能謙、張家凌向柯孟妤說明與「小藍」的合作內容,柯孟妤數日後攜帶自己服役期間取得的軍中資訊,交予李能謙,再由李能謙以手機翻拍相關文件提供給「小藍」。
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安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李能謙、徐胤豪、張家凌、彭永聰、柯孟妤5人。
檢察官表示,李能謙為本案首謀,竟為一己私利,罔顧國家安全,為中國軍情人員「福州溫泉」、「小藍」等人所吸收,刺探、收集、交付高達數千筆公務上應秘密的個資及軍方應秘密的公務資訊予中國軍情人士,嚴重侵害國家安全,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2年以上之刑。(編輯:陳仁華)1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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