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沖之鳥200浬內捕魚 李仲威:安全我負責2016/5/25 11:39(5/25 12:33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海巡署長李仲威今天談到漁船若進入沖之鳥200浬作業表示,可以明確跟漁民講,維護漁民安全是海巡署的責任,漁民可以在那裡作業,「我肯定的講,他的安全我一定負責」。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